監管對加密行業的影響越來越大

作者: Terry

出品:白話區塊鏈(ID:hellobtc)

封面: Photo by Shubham Dhage on Unsplash

伴隨著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發布了針對 Tornado Cash(以太坊上的一個隱私協議,用來幫助各種加密資產進行流通)的製裁措施,Tornado Cash 最近儼然已經成為加密世界的爭論核心,也在 DeFi 及整個 Web3 行業引發了一連串的爭論與蝴蝶效應,甚至被視為 DeFi 監管的分水嶺。

而在此之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身影就時常閃現在加密世界中,「SEC 在對未經適當授權提供數字貨幣銷售的公司的訴訟中擁有穩固、近乎完美的記錄,而且沒有很多法律先例來贏得這場戰鬥」,這根監管大棒曾讓不少加密項目方們吃盡苦頭。

Telegram 的監管拉鋸戰

區塊鏈世界向來缺乏真實的增量用戶,這是公認的痛點和難點,正因如此,坐擁上億活躍用戶的全球最大加密通訊軟件 Telegram 的區塊鏈項目 TON(Telegram Open Network)可謂含著金湯匙出生,一推出就被視為「天王項目」,備受熱捧:

2018 年,Telegram 宣布發行 Token 融資,預售 Token 很快便達 17 億美元(根據銷售條款,當 TON 區塊鏈上線時,投資者方才會獲得自己那部分權益的 Token)。

未曾料想的是,原定 2019 年 10 月正式上線主網的 TON,卻被 SEC 突然「喊停」 ——2019 年 10 月 11 日,SEC 向聯邦法院提交訴狀,稱 Telegram 出售約 29 億數字貨幣違反了 1933 年的《證券法》,要求對 Telegram 發出臨時限制令,禁止他們將 Token 提供、出售、交付或者分發給任何人或者實體。

緊接著紐約法院南區地方法院便向 Telegram 公佈了臨時限制令,使得其 Token 分發並沒有按計劃進行,也正是從此時起,Telegram 開始陷入這場與 SEC 的訴訟風波。

隨後針對 SEC 要求法院拒絕 Telegram 爭取向非美國投資者出售 Token 的請求,Telegram 一直強調該裁決明確限制了美國聯邦法律僅適用於「在國內交易平台上市的證券交易」和「其他證券的國內交易」的權限,因此 SEC 的禁令是沒有根據的。

甚至 Telegram 區塊鏈項目社區基金會一就度放出風聲,「或通過「分叉」主網方式繞過 SEC 與美法院」,直到 2020 年 6 月份,這場曠日持久的監管拉鋸戰才以 Telegram 的最終妥協而落下帷幕:

‎Telegram 及其子公司同意支付 185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向投資者返還約 12.2 億美元,以就該公司違反投資者保護法的指控達成和解。‎

硬剛到底的 Ripple

當然,也有敢於和 SEC 硬剛到底甚至不落下風的存在—— Ripple。

2020 年 12 月 22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發布了針對 Ripple 及其創始人 Bradley Garlinghouse 和 Christian A.Larsen 的起訴書,稱從 2013 年至今 Ripple 公司及其創始人出售 XRP 獲利 13.8 億美元,且沒有登記他們對 XRP 的報價和銷售,也沒有獲得任何註冊豁免,違反了聯邦證券法的註冊規定。

從那時起,SEC 就一直指控 Ripple 出售其 XRP Token 和未註冊證券,然而 Ripple 一直在法庭上堅稱其沒有不當行為。

本來在去年 Gary Gensler 確認當選 SEC 主席後,Ripple 一度主動示好,認為可以以更開明的方式解決訴訟爭端,但似乎 SEC 並未退步,Gary Gensler 更是態度較為強硬地稱加密貨幣的眾多領域均可能涉及了證券法,必須接受 SEC 的監管。

所以今年以來 Ripple 的態度愈加強硬,上半年 Ripple 首席執行官曾表示如果在 SEC 對該公司提起的訴訟中敗訴,Ripple 可能會完全轉移到美國以外的地方,甚至還稱一旦與 SEC 的訴訟結束,Ripple 將探索首次公開募股(IPO)的可能性。

而 Ripple 最近也抓住了 SEC 的一個致命弱點:SEC 前金融司司長 Bill Hinman 於 2018 年的演講中解釋了比特幣和以太坊並非證券,這使得 SEC 的陳述前後矛盾。

就在 8 月 15 日,美國地方法官 Netburn 批准了 Ripple 的動議,送達兩份傳票以驗證七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員的公開言論視頻,並忽略 SEC 關於 Ripple 試圖重新開啟證據發現程序的指控。

這場 SEC 與 Ripple 激烈對決的訴訟大戲,預計也將持續下去。

EOS 和 Tezos 的「罰款突圍」

但監管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卻並非無解,在 SEC 的監管大棒之下,也是有項目能通過「折中」方式最終安穩逃過一劫的。

2019 年 9 月 23 日,SEC 與 Block.one 達成和解,Block.one 同意通過支付 2400 萬美元(罰款額佔其 Token 融資總額的 0.58%)的民事罰款來解決 SEC 對其進行未經註冊的 Token 融資發行的指控,同時授予了其對未來業務的重要豁免權。

這不僅意味著 block.one 及 EOS 高懸的政策「達摩克里斯之劍」也暫時得以解除,更從另一個角度為一眾陷入類似指控困境的項目提供了思路。

而當年 3 月 23 日,另一個項目方 Tezos 也在長達兩年的法庭之戰後,選擇以 2000 萬美元解決面臨的訴訟問題。

作為史上第一個、也是 EOS 之前規模最大的一次公開 Token 融資項目,Tezos 在 2017 年秋季通過了轟動一時的首次 Token 融資發行,實現了 2.32 億美元的收入,也由此進入了 SEC 的視野,陷入了類似 Telegram 的監管拉鋸戰。

然而可能並非所有的 Token 融資項目都能夠像 EOS 和 Tezos 一般用錢解決問題,畢竟 Block.one 和 EOS 舉重若輕的 2400 萬美元,甚至都高過絕大多數項目總共的 Token 融資額。

小結

就目前來看,美國和歐洲這樣的監管主體都在逐步收緊對穩定幣和 DeFi 的監管力度,而美國在加密監管領域的發揮著主要影響力,項目方正在被動或主動地配合探尋創新與合規平衡的邊界。

與此同時,以往「Token 是否是證券」的爭論的答案也似乎逐步呼之欲出——本月初,美國參議院農業委員會領導人 Debbie Stabenow 等人計劃提出新的加密監管法案,將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貨幣現貨置於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管之下。

這既意味著像比特幣這樣的加密貨幣的的商品屬性在監管那裡逐步得到強化確認,也等於在 SEC 之外,CFTC 等其他機構後續也會逐步扮演起監管主體的角色(當然,此前 CFTC 也曾對所謂違反衍生資產法的加密貨幣公司也採取過行動,例如 BitMEX、Tether 和 Bitfinex 等)。

總的來看,新事物誕生與發展的早期,野蠻生長難以避免,但隨之的合規問題就會愈發凸顯並成為至關緊要的生命線。

無論 DeFi 與 CeFi 是否做好了準備,對加密世界而言,這一天最終都會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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