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未來

作者:曼昆律師,曼昆區塊鏈法律服務

封面:Photo by bady abbas on Unsplash

隨著金融科技的迅猛發展,傳統金融市場正逐步邁向數字化轉型的新時代。 在這一背景下,香港作為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積極探索現實世界資產(RWA)的代幣化,力圖通過創新技術推動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近期公佈的 Ensemble 專案正是這一創新努力的具體體現。

 *圖源:Ensemble 項目檔

Ensemble 專案的首階段試驗涵蓋了固定收益和投資基金、流動性管理、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以及貿易和供應鏈融資四大主題。 通過這些試驗,香港希望在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同時,推動新經濟領域的開拓與發展。 在這些試驗中,螞蟻數科的深度參與引人注目,特別是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及貿易和供應鏈金融這兩個主題案例中,螞蟻鏈的區塊鏈技術和 AIoT 技術展現出了巨大的潛力。

 1“綠色和可持續金融” 主題案例

通過螞蟻鏈的區塊鏈和 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可以實時記錄實物資產的運營狀態並將數據安全地上傳到區塊鏈。 這種技術不僅提高了企業的資產估值,並使各參與方能夠評估資產價值並協同管理風險,最終提高企業的融資效率和可及性。 在螞蟻數科和金管局 Ensemble 項目的支援下,內地上市的新能源公司朗新科技旗下新電途作為新能源數位化平臺的運營方和服務方,將平臺上運營的部分充電樁作為 RWA 錨定資產,在香港成功獲得首筆 RWA(Real World Assets- tokenization,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跨境融資,這筆融資將用於新能源領域的儲能和充電樁產業。

 2「貿易和供應鏈金融」主題案例

通過螞蟻數科搭建的代幣化資產平臺,全球航運業務網路(GSBN)簽發了電子提單(eBL)。 在此過程中,滙豐銀行、恆生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促成了使用代幣化存款來結算電子提單的轉讓。 螞蟻數科 CEO 趙聞飆出席了香港金管局的發佈活動,他表示:螞蟻數科非常榮幸成為 Ensemble 專案首批參與者,併為之提供技術和解決方案,在香港金管局的支援下,螞蟻數科可以參與到各種創新專案中,並將多年來積累的數字技術得以應用。 未來,我們還將與更多合作夥伴聯合推出多樣化的 RWA 專案,為中國和全球範圍內的優質專案、尤其是新能源實體專案提供技術支援,説明其獲得更多發展機會,也歡迎有意願的夥伴一起探索新技術對實體經濟的支援。

在上述兩個主題案例中,以螞蟻數科與朗新科技合作開展的「綠色與可持續金融」主題已經獲得一定的亮眼成果。 因此,本文將重點分析和討論該主題案例,探討基於新能源實體資產的 RWA 如何通過技術創新實現跨境融資,並對這一過程中涉及的法律與合規問題進行深入解讀。

  基於新能源實體資產 RWA

根據央視網的相關報導,朗新集團與螞蟻數科合作在香港完成國內首單基於新能源實體資產 RWA(即實物資產通證化),金額約 1 億元人民幣。

朗新旗下新電途作為新能源數位化平臺的運營方和服務方,目前覆蓋全國城市近 400 座,合作運營商 1800 多個,接入充電設備 140 多萬個、註冊使用者超 1500 萬。 此次 RWA 首單嘗試中,新電途將平台上運營的部分充電樁作為 RWA 錨定資產,基於可信數據在區塊鏈上發行「充電樁」數字資產,每一個數字資產代表對應充電樁的部分收益權。

螞蟻數科旗下螞蟻鏈提供技術支援,確保資產鏈上數據的安全、透明和不可篡改。 這一創新做法大大提高資產管理的效率和風險控制能力,同時為投資者打造了一個清晰可信的綠色投資環境。

朗新集團指出,未來將持續以專業服務為新能源 RWA 發展賦能,説明中小運營商提升資產價值和獲得便捷融資機會,通過充實長期資本釋放業務發展動能。

業內人士認為,新能源 RWA 可信上鏈的融資方式,運用了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多種技術,為新能源資產投建運營者提供了一種獨特創新式的、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融資管道,也為全球性的投資人,為中國境外的投資者投資於中國新能源資產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投資管道,為資產和資金互為供需方的兩端提供了一種全新的連結方式。 新能源 RWA 可信上鏈的創新融資方式將有助於為中國廣大的中小儲能、充電樁運營商等能源企業盤活存量優質資產,提升重資產流動性,形成投融資良性迴圈,加速我國能源結構綠色轉型,真正實現技術賦能實體資產。 新資本的注入將推動新能源向智慧化、綠色化邁進,助力中國新能源產業的建設和發展。

雖然 Ensemble 專案的初始階段專注於綠色金融和固定收益等特定主題,但曼昆律師預測其將隨著時間的推移擴展到更廣泛的資產類別。 隨著 HKMA 進一步完善對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理解,Ensemble 有可能擴展到房地產、貿易融資和智慧財產權代幣化等領域。 這種演變的合理時程表可能在接下來的 2-3 年內,這與金融科技創新中觀察到的更廣泛的採用曲線相一致。 這種逐步擴展可能會影響香港的金融生態系統,將代幣化資產進一步融入機構框架,並增加利基市場中的流動性。 這樣的擴展不僅將為香港建立強大的 RWA 生態系統做出貢獻,還將增強投資者信心。 隨著透明度的提高和代幣化資產獲取管道的擴大,這一發展有可能鞏固香港作為區域數位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 RWA 法律合規要點有哪些?

RWA 專案涉及的資產往往跨越不同法域,如朗新集團的新能源資產位於中國內地,而融資活動在香港進行。 這就要求對兩地法律進行協調。 在中國內地,新能源專案的資產管理與融資需要符合當地的能源監管政策和金融法律,而在香港,則需符合當地的證券法和金融監管條例。 這種跨境法律協調需要在項目實施前做好詳細的法律盡職調查,以確保專案順利推進。

 1 Token 發行在香港法下的合規問題

在香港發行 Token 涉及多個法律層面的合規要求,特別是在現有的金融監管框架下,發行方需要謹慎處理,以確保符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的規定。

首先,發行方必須明確其 Token 是否具有證券性質。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證券的定義包括股份、債券、單位信託、衍生工具等多種形式。 SFC 的指引明確指出,如果代幣賦予持有人分享公司利潤或參與管理的權利,那麼該代幣將被視為證券。 因此,Token 的實際功能和持有人的權利是關鍵考量因素,形式上的設計無法規避證券法的適用。

一旦 Token 被認定為證券,發行方需要準備併發佈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要求的招股說明書或發售檔。 這些檔應詳細披露 Token 的性質、風險、發行方式、發行方的財務狀況及管理層資訊等內容。 不遵守這些披露要求,可能會導致發行活動被視為非法。 不過,在特定情況下,如 Token 僅面向專業投資者或合格投資者,發行方可能獲得豁免,無需發佈完整的招股說明書。 然而,即使獲得豁免,發行方仍需遵守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TF)法規。

此外,如果 Token 發行涉及中介業務,如代幣銷售的安排或提供諮詢服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機構或個人可能需要申請適當的牌照(如 1 號牌照:證券交易牌照)。 未經許可從事受規管活動的行為將被視為違法,可能導致罰款或刑事責任。 隨著香港對加密資產市場的監管加強,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也需確保其服務符合 SFC 的要求,包括申請牌照和遵守相關法規。

投資者保護也是 Token 發行中的重要考量。 發行方在向投資者銷售 Token 時,需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測試,確保投資者理解投資風險並具備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對於零售投資者尤其需要嚴格把關,防止因信息不對稱或投資者教育不足導致的投資損失。 同時,SFC 對市場操縱和虛假陳述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發行方必須確保所有公開聲明和宣傳材料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誤導性陳述或誇大 Token 的潛在收益。

透明度和持續披露義務也是 Token 發行方必須遵守的關鍵合規要求。 一旦 Token 被認定為證券,發行方需及時披露任何重大事件或資訊,如財務狀況變化或管理層變動,以確保市場透明度和投資者的知情權。 此外,Token 發行方可能需要定期向 SFC 提交報告,說明 Token 的運營情況、市場表現以及合規狀況,以説明監管機構監控市場運作,預防潛在風險。

 2 外匯管理與跨境資金流動

涉及跨境融資時,還需考慮外匯管理及跨境資金流動的監管規定。 基於新能源實體資產的 RWA 專案,通常涉及大額資金的跨境流動。 根據中國現行外匯管理條例,跨境資金流動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監管下進行。 因此,專案方需要特別關注外匯管理的合規性,確保在專案融資過程中不會違反相關法規,避免出現資金流動受限的情況。

我們用一個簡單的案例來解釋跨境資金流動的合規性問題:

假設小明在中國內地擁有一家新能源公司,專門運營充電樁。 為了擴展業務,小明決定通過香港的金融市場來籌集資金。

  •   小明在香港設立了一家 SPV 公司

在跨境融資中,設立 SPV(特殊目的公司)是一種常見的結構化方式。 根據中國《公司法》和香港的相關法律,企業可以在香港設立獨立的 SPV,用於特定目的,如資產持有和融資。

小明在香港設立 SPV 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將其新能源充電樁資產通過 SPV 進行代幣化並在香港市場上融資。 通過 SPV,小明可以靈活地進行資產管理和融資,同時規避直接在中國內地進行此類交易的複雜性。

  •   通過 SPV 在香港融資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如果在香港發行證券或代幣,必須遵守香港證券監管規定,包括註冊、披露和投資者保護要求。 此外,代幣發行可能被視為證券,需要符合香港證券監管框架。

小明的 SPV 公司通過發行與新能源充電樁相關的代幣進行融資。 小明需要確保這些代幣的發行符合香港的證券法規,包括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進行必要的註冊和披露,確保投資者的權益受到保護。

  •   將資金匯回內地

中國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在進行跨境資金流動時,需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的規定。 特別是涉及大額資金匯入時,企業需向外匯管理局提交相關申請,說明資金用途,並獲得批准。

小明的 SPV 公司在香港成功融資后,需要將資金匯回中國內地。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小明需要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申請,說明資金的來源(通過香港市場融資)和用途(用於新能源專案的擴展)。 外匯管理局審查通過後,小明可以將這筆資金合法地匯回內地。

  •   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企業從境外匯入的資金通常需要存放在特殊用途帳戶(如外匯資本金帳戶)中,並按照批准用途使用。 資金的使用方式可能需要定期向外匯管理局報告,以確保其合規性。

一旦資金匯回中國內地,小明的公司需要將這筆資金存放在專門的外匯帳戶中,並按照最初申請時的用途進行使用。 例如,購買新的充電樁設備或建設新的充電站。 如果資金的使用發生變化,可能需要重新向外匯管理局申報和批准。

 3 數據跨境與隱私保護

跨境數據傳輸是一個高度敏感的合規領域,尤其是在涉及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的數據流動時。 企業在進行數據跨境傳輸時,必須同時滿足兩地的監管要求,確保數據傳輸的安全與合法性。 這不僅包括數據處理的技術措施,還涉及使用者知情、隱私保護和合規流程。 通過嚴格遵循法律框架,企業可以降低數據跨境傳輸的合規風險,保護使用者隱私並確保專案的合法運行。

  香港地區的監管要求:

在香港,《個人數據(隱私)條例》(PDPO)是規範個人數據處理的主要法律依據。 該條例明確了企業在收集、處理、存儲和傳輸個人數據時的基本要求。 特別是在跨境傳輸數據時,企業需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 數據傳輸的合法性與透明性。  企業在將個人數據傳輸到香港以外的地區時,必須確保這種傳輸合法,並向使用者透明披露數據傳輸的目的、地點以及接收方身份。 根據《個人數據(隱私)條例》第 33 條,儘管該條尚未正式實施,原則上規定了未經數據保護專員辦公室(PCPD)批准,企業不得將個人數據傳輸到隱私保護水準低於香港的地區。 因此,企業必須進行盡職調查,確保接收方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數據隱私保護標準與香港相當或更高。
  • 使用者知情同意。  根據 PDPO,企業在進行跨境數據傳輸之前,必須獲得用戶的明確同意。 這意味著企業需向使用者清楚說明數據將如何處理、傳輸的目的地、潛在的隱私風險等資訊。 如果使用者拒絕提供同意,企業需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或者採取措施限制數據傳輸的範圍和類型。
  • 數據最小化和目的限制。  數據最小化原則要求企業在收集和處理數據時,只收集完成特定任務所需的最少數據量。 例如,一家電商企業只應收集使用者完成購物所需的個人資訊,而不應收集與購買無關的其他數據。 目的限制原則則要求數據處理僅限於最初設定的目的,防止數據被濫用。
  • 數據處理者的責任。  香港法律要求企業在選擇境外數據處理者時,必須確保其具備足夠的隱私保護能力。 企業需與境外處理者簽訂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明確其責任。 這些協定應涵蓋技術措施、數據洩露處理計劃等,確保境外數據處理者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
  • 數據保留和刪除政策。 PDPO 要求企業制定明確的數據保留和刪除政策,確保個人數據僅在必要期間內保留,並在達到保留期限后安全刪除。 對於跨境傳輸的數據,企業還需確保境外處理者同樣遵守這一政策。 例如,在使用者要求刪除數據時,企業和處理者需採取措施確保數據被徹底移除,防止二次洩露。

  中國內地的監管要求:

在中國內地,數據跨境傳輸受到嚴格的法律監管。《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構成了企業在進行跨境數據傳輸時的主要法律框架。 這些法律明確規定了企業在保護個人資訊和重要數據時的責任與義務,特別是在數據傳輸和存儲過程中。

ZKP 作為一種隱私保護和合規技術,能夠有效説明企業應對這些法律要求。

首先,中國內地要求企業在進行個人資訊和重要數據跨境傳輸時,進行嚴格的安全評估並取得用戶的明確同意。 這些措施能夠確保 ZKP 技術在保證數據隱私的同時,符合數據跨境傳輸的合規要求。 企業還需與接收數據的境外機構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確保對數據採取足夠的安全保護措施。

其次,企業需建立健全的合規機制,定期對數據跨境傳輸進行記錄和審計,並及時進行風險評估和合規審查,以應對中國內地和香港的監管要求。 這一過程能夠幫助企業在數據處理和跨境傳輸中,主動識別潛在的風險並採取糾正措施,確保其運營合規。

定期合規審查與風險評估:為了確保 RWA 通證化專案的長期合規性,企業需要定期進行合規審查和風險評估。 隨著全球數據隱私保護法律的不斷發展,企業必須不斷調整其數據管理策略,以確保其數據處理流程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規要求。 特別是在香港和中國內地,ZKP 技術可以作為一種有效的工具,幫助企業應對不斷變化的隱私保護和監管挑戰,確保其在嚴格監管環境中的持續運營和增長。

零知識證明(Zero-Knowledge Proof,“ZKP”),允許一方在不透露任何額外資訊的情況下證明某個陳述的真實性,從而實現數據驗證和隱私保護的雙重目標。 這一技術既符合香港和中國內地對數據隱私的監管要求,又為企業提供了應對合規挑戰的有效手段。

在 RWA 通證化中,ZKP 可以應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 資產擁有權驗證。 ZKP 可以證明某個實體擁有特定 tokenized 資產,而無需透露該實體的身份或其他敏感資訊。
  • 交易合規性驗證。 ZKP 可以證明交易符合相關法規和協定,而無需透露交易的具體細節。
  • 使用者身份驗證。 ZKP 可以證明使用者的身份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投資者資格),而無需透露用戶的個人資訊。

通過採用 ZKP 技術,RWA 通證化平臺可以在確保數據安全和透明度的同時,最大程度地保護使用者隱私,從而推動 RWA 通證化行業的健康發展。 此外,企業還可以通過隱私增強技術,如 ZKP 和混合鏈技術,來應對數據隱私和合規要求的雙重挑戰,從而確保數據的安全性,防止敏感資訊在傳輸過程中的洩露或濫用。

 4 RWA 專案的稅收影響

資產通證化將為資產擁有者和投資者帶來一系列複雜的稅務考量,涉及多個方面。 首先,通證化資產的出售或轉讓可能會觸發資本利得稅或印花稅,具體取決於底層資產的性質。 例如,房地產或金融資產的通證化可能分別適用不同的稅務規則。 此外,由於通證化具有去中心化和全球化的特點,這類資產的交易往往會涉及跨境活動,進一步加劇了稅收的複雜性。 跨境稅務問題可能包括預提稅、雙重徵稅以及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稅收協定如何適用於通證化資產交易。

不僅如此,在某些情況下,投資者和公司可能面臨如何分類和申報通證化資產的問題。 例如,是將通證化資產視為證券、商品還是貨幣,這對其稅務處理有直接影響。 由於稅務合規涉及廣泛的法規和規則,不明確的監管指導可能導致公司和投資者面臨高額罰款或訴訟風險,特別是在涉及跨國投資者和不同稅務制度的複雜結構中。

因此,針對此類資產的明確稅收和監管框架對於確保通證化資產的順利發展至關重要。 各國稅務當局將需要提供詳細的指導意見,幫助市場參與者更好地理解通證化資產的稅收處理方式,以降低合規風險,併為全球市場的通證化創新鋪平道路。

 5 法律文件與爭議解決

在 RWA 專案中,明確的法律檔和有效的爭議解決機制是確保專案順利推進和利益相關方權益得到保護的關鍵環節。 由於 RWA 專案涉及複雜的跨境交易和多方參與,法律文件的準確性和完備性顯得尤為重要。 此外,爭議解決機制的設計直接關係到各方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糾紛時的處理方式和結果。

首先,所有參與方之間必須簽訂詳細的法律合同,這些合同應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在 RWA 專案中,合同通常涉及多個層面的內容,包括資產的代幣化過程、代幣持有者的權益、收益的分配方式以及數據管理和隱私保護的條款。 合同中必須明確列出代幣持有者的權利,特別是涉及收益分配的部分,需要明確計算方式、分配週期以及可能影響收益的各類因素。 此外,合同還需包含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 如果參與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應詳細規定違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賠償措施。 這不僅能夠在專案運行過程中減少因理解差異或履行問題引發的爭議,還能在糾紛發生時為各方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迅速解決問題。

對於涉及跨境交易的部分,法律檔需要特別關注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差異。  由於 RWA 專案可能涉及多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的司法管轄地,以減少未來因法律衝突引發的複雜性。 通常,選擇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中立司法管轄地,可以降低法律風險和提高爭議解決的效率。 仲裁條款是跨境交易中常見的爭議解決方式之一。 通過將仲裁條款納入合同,各方可以在出現糾紛時,通過仲裁機構進行公正的裁決,而無需經歷漫長且複雜的法院訴訟程式。 仲裁機構通常具有跨國法律經驗,能夠更好地處理涉及多個法域的複雜爭議。 因此,建議在合同中明確選擇仲裁作為首選的爭議解決方式,並指定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國際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ICC)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 同時,合同中應規定爭議發生時適用的法律。 由於 RWA 專案通常涉及多國法律,選擇一個各方都能接受且法律環境較為穩定的國家作為合同適用法律,可以為爭議解決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據。 香港法因其成熟的商業法律體系和獨立的司法系統,常被選為跨境交易中的適用法律之一。

檔的持續更新與審查。  法律檔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專案的推進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如法律法規的更新或市場條件的改變),合同和相關法律檔可能需要進行更新和修訂。 為此,項目參與方應設立定期的文件審查機制,確保合同內容始終與專案實際情況和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在發現潛在風險或合規問題時,參與方應及時進行合同修訂,以避免因法律文件的滯後或不準確導致的爭議。 通過精心設計的法律檔和爭議解決機制,RWA 專案可以在跨境交易的複雜環境中有效運行,減少因合同模糊或法律衝突引發的風險。 各方在專案初期就應充分討論並確定合適的法律框架和爭議解決機制,確保專案的法律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曼昆律師小結

香港的 RWA 專案,例如 Ensemble,展示了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的深度融合,併為全球金融市場的數位化轉型提供了寶貴經驗。 隨著 RWA 領域的迅速發展,企業和投資者需要面對日益複雜的合規挑戰。 因此,理解並遵守本地和國際法規、制定完善的法律檔和爭議解決機制將是專案成功的關鍵。

未來,Ensemble 專案有望與新加坡的 Ubin 等國際項目展開合作或知識共用,助力全球代幣化和區塊鏈監管標準的建立,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 通過借鑒其他金融中心的經驗,香港可以加速其 RWA 生態系統的發展。

隨著 Ensemble 專案從沙箱邁向實際應用,監管環境也將隨之演進。 預計未來將引入定製的許可制度,特別是在 KYC、AML、數據治理和網路安全方面加強監管。 此外,監管沙盒也可能擴展到 DeFi、AI 和數位身份解決方案等新興技術領域,確保香港的監管框架既靈活又支持創新。

Ensemble 的持續發展將推動香港金融市場的轉型。 傳統銀行將被迫加快創新步伐,金融科技公司將通過專案擴大市場,而機構投資者則可以藉助代幣化資產拓寬投資選擇。 隨著全球可持續發展需求的增加,RWA 的應用場景,尤其是在新能源等實體經濟領域的融資,將進一步拓展。 總之,RWA 專案有望成為未來幾年推動全球金融體系變革的重要力量,而香港將在這一變革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參考資料:

1.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推出 Ensemble 專案沙盒促進代幣化應用》,https://www.hkma.gov.hk/gb_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4/08/20240828-3/

2. 央視網:《朗新集團、螞蟻鏈完成首單新能源 RWA,助儲充產業提 “智” 增效》,https://eco.cctv.com/2024/08/23/ARTIhFPHYwZbKYnsmSj8gUYl240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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