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洗錢風險速覽
作者:曼昆律師,曼昆區塊鏈法律服務
「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其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點被不法分子盯上,成為了「地下錢莊」洗錢的新工具,涉案金額動輒高達數十億、幾百億。在幣圈這個看似充滿機會的領域,投資者稍不留神,就可能被捲入洗錢的違法漩渦。
本文將以地下錢莊透過虛擬貨幣洗錢的典型場景為例,闡述地下錢莊洗錢的具體運作模式,從而具體分析買手、U 商、普通幣圈玩家等易被捲入地下錢莊犯罪的群體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風險。
地下錢莊如何利用虛擬貨幣洗錢?
地下錢莊,作為未經官方批准的非法金融機構,長期活躍於金融監管的灰色地帶。以往,它們主要透過現金交易或銀行帳戶轉帳的方式,在不同國家間轉移資金,以此將髒錢洗白。
而目前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的常見情形有:
1. 犯罪者將贓物打入地下錢莊,地下錢莊將贓物兌換成虛擬幣,實現「贓物→乾淨的虛擬幣」的轉換。
2. 犯罪者將贓物打入地下錢莊,地下錢莊將贓物兌換成虛擬幣,再透過層層偽裝將虛擬幣兌換成乾淨的法幣並轉入犯罪分子指定的帳戶,實現「贓物→虛擬幣→乾淨的法幣” 的轉換。
3. 犯罪者將髒幣打入地下錢莊,地下錢莊將髒幣兌換成法幣或將髒幣與地下錢莊乾淨的虛擬幣混合併交易後再兌換成法幣,最後將乾淨的法幣轉到犯罪分子指定的帳戶。實現「髒幣→乾淨的錢」的轉換。在具體運作模式上:地下錢莊的洗錢團夥通常會在各地招募 “買手”,利用他們的身份資訊在火幣、幣安等平台註冊帳號。在上游犯罪嫌疑人將贓物轉入地下錢莊的收款帳戶後,「買手」往往會利用虛擬貨幣買賣等方式,透過各大平台或 U 商進行交易,從而完成資金洗白。
地下錢莊虛擬貨幣洗錢的刑事風險
而地下錢莊運用虛擬貨幣洗錢,又是如何將錢莊買手、U 商、普通幣圈參與者捲入其中的呢?
錢莊買手
錢莊買手往往會被地下錢莊的高薪招募所吸引,從而加入地下金錢。通常錢莊買手會以自己或錢莊提供的身份資訊註冊幣安、火幣等幣圈 app,後使用註冊帳戶或地下錢莊提供的帳戶來買賣 U,做到法幣與虛擬貨幣的轉化,從而將贓物洗白。
在上述活動中,錢莊買手所經手的資金,往往是涉及毒品、黑社會、恐怖活動等案件的非法資金。買手所實施的提供帳戶、買賣虛擬貨幣等行為,客觀上實現了隱瞞、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把黑錢披上合法外衣的結果,或為此提供了一定便利條件,導致買手可能涉及洗錢罪或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即幫信罪)的風險。
洗錢罪和幫信罪的主要差異就在於──買手的主觀明知程度不同。洗錢罪中,要求買手明確知曉是對涉毒品、黑社會等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和收益進行掩飾、隱瞞,既知曉上游案件、也知道資金性質。但幫信罪中,只要求買手概括的知曉資金可能涉及違法犯罪活動,並不需要知道具體的上游案件和資金性質是什麼。
實務中,如何檢討判斷買手的主觀明知程度?根據相關規定及司法實踐,一般會圍繞行為人接觸資訊、經手贓物情況、款項特徵、轉移方式、帳戶異常等,結合其職業、與上游犯罪人員關係及各方證言等內容進行綜合認定。
U 商
在虛擬貨幣交易生態中,U 商扮演關鍵的資金流轉角色,主要透過買賣虛擬貨幣賺取差價。 U 商的交易一般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兩種。
在場外交易的情形下,U 商會在微信群、TG 群內尋找客源,群組裡會有人放單聯絡 U 商,告知有買家想買 U,U 商與買 U 的人進行線下交易,一手付錢一手交 U;或買家透過現金存款存入指定收款帳號,U 商收到錢後再將 U 轉給買家。在場內交易的情形下,U 商在平台掛單,有人找他買 U,就透過微信、支付寶或銀行卡收款,然後把 U 轉給買 U 的人。同時,地下錢莊可能會與某些 U 商達成長期合作,將贓物打入 U 商帳戶,U 商再把 U 轉給地下錢莊。
在這些情形中,U 商經手地下錢莊贓物,協助地下錢莊轉換資金。客觀上,有為地下錢莊隱瞞、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的行為,這使得 U 商極易成為犯罪鏈的一環。如果 U 商在交易過程中沒有做好 kyc,收售大量非法 U 或贓物款,同時存在交易價格明顯於實時市價不符、大量使用他人的帳號等司法機關並不認可的「反常行為」則可能被推定為 U 商明知交易對手從事非法活動或資金係違法所得,從而構成幫信罪或掩隱最。當然,也不是協助地下金錢促成非法資金轉換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在實務中,司法機關也會依據具體實施的行為、提供支付結算時間節點等來判斷。
普通幣圈玩家
普通幣圈參與者可能會覺得自己不會跟地下錢莊洗錢有什麼關聯。恰恰相反由於一般幣圈參與者往往有出金、入金需求,通常會在幣圈 app 上選擇 U 商進行 C2C 交易,極易被捲入地下錢莊的犯罪網。例如許多幣圈參與者會在 APP 上買賣 U,主要交易模式是在 APP 上下訂單,然後透過支付寶或微信收付款。就像在幣圈常見的交易場景,S 在某個 APP 上與 A 聯繫出售 U,雙方迅速達成交易意向,約定 A 將錢轉到 S 的支付寶,S 則把 U 轉給 A。
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一次普通的幣圈交易,但如果 S 是某地下錢莊的買手,其用於出售的 U 是犯罪分子的贓物交易,這時個人就會與地下錢莊的贓物產生了聯繫。如果是高價出 U、現金交易、線下交易或曾經有過虛擬幣交易被凍卡的情形,司法機關往往會從交易情況和個人經歷等方面綜合判斷是否明知。實務上,當前監管態勢愈發趨嚴,如果涉案交易中存在多個異常因素,甚至不乏僅是單筆交易就被捲入刑事風險的情況發生。
曼昆律師總結
地下錢莊已成為眾多違法犯罪資金洗白和轉移的主要陣地之一,不論是虛擬貨幣求職、買賣 U、甚至毫不相關的個人都極易被捲入地下錢莊的犯罪網,構成洗錢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等。所以入局虛擬貨幣一定要時時保持警覺,活動、交易前做好背景調查,避免無意間成為虛擬貨幣犯罪活動的一部分。此外,建議在遇到法律糾紛時,儘早聯繫專業人士,協助化解風險、解決問題,以免事態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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