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6 日,香港政府正式公佈穩定幣法案,標誌著香港成為全球數位資產中心的重要時刻。
2024 年 12 月 6 日,香港政府正式公佈穩定幣法案,標誌著香港成為全球數位資產中心的重要時刻。這項期待已久的立法倡議為全面監管錨定法定貨幣的穩定幣( FRS )奠定了基礎,既符合全球標準,又解決了金融穩定風險,同時促進了虛擬資產行業創新。
建議的框架要求任何個人或實體在從事以下活動時,必須獲得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的適當牌照:
1. 在香港經營過程中發行 FRS;
2. 在經營過程中發行聲稱以港幣為價值穩定參照的 FRS;或
3. 積極向香港大眾推廣其發行的 FRS。
該法案還賦予了 HKMA 監督、調查和強制合規的權力。
穩定幣監管的穩健方法
穩定幣法案是經過與行業利益相關者廣泛諮詢和國際最佳實踐的結果。它為 FRS 發行者引入了關鍵要求,包括:
- 執照:對在香港營運或向香港公眾行銷 FRS 的發行者實施強制執照。
- 儲備管理:發行者必須維持與發行穩定幣價值相當的高品質、流動性強的儲備。
- 資本要求:最低實繳資本設定為 2,500 萬港元(約 320 萬美元)或流通中錨定法定貨幣穩定幣的面額的 1%。
- 風險緩解:義務包括年度風險評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合規和嚴格的贖回政策。
該法案遵循金融穩定委員會的「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確保 FRS 發行者達到與傳統金融機構相似的標準。
比較司法管轄區:全球穩定幣監管方法
隨著穩定幣在全球獲得關注,各司法管轄區採取了不同的監管方法。香港加入了採取具體步驟監管穩定幣發行國的行列。以下是關鍵司法管轄區在監管進展方面的比較:
香港的提議制度因其關注單一貨幣和多貨幣穩定幣以及包含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系統而脫穎而出。
從諮詢到立法
HKMA 在 2022 年發布的關於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以及 2023 年和 2024 年的後續諮詢文件標誌著通往穩定幣法案的旅程的開始。認識到 FRS 帶來的風險——尤其是它們可能在虛擬資產和傳統金融系統之間產生溢出效應——香港一直有條不紊地推進這項立法。該法案反映了來自全球監管機構和本地行業利益相關者的回饋,旨在將香港建立成一個安全且創新的數位資產環境。
目前,HKMA 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設施條例》監管儲值設施,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則根據《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條例》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新法案將進一步補充這些框架,填補穩定幣的監管空白。
香港法定貨幣參考穩定幣的牌照要求
香港穩定幣法案下的牌照框架為發行或行銷 FRS 的實體設定了嚴格的要求。這些措施旨在確保金融穩定、消費者保護和遵守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AML/CFT)標準。
關鍵牌照標準
1. 儲備管理和穩定
- 全額資產支持:發行人必須維持等同於或多於流通中穩定幣價值的儲備。禁止缺乏儲備支持的演算法或套利型穩定幣。
- 高品質投資:儲備資產必須具有流動性、低風險且多元化,包括現金、在許可銀行存款、政府支持的證券和類似工具。
- 儲備分離:儲備必須存放在經批准的託管人的獨立帳戶中,並透過信託安排進行保護。
2. 兌現政策
- 發行人在正常情況下必須保證在一天內以面值兌現穩定幣,確保用戶流動性。
3. 治理和本地存在
- 發行人在香港註冊成立,並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和高階管理層,以便 HKMA 進行有效監督。
4. 財務資源與風險管理
- 發行人的最低資本要求為 2,500 萬港元或流通中穩定幣的 1%,以較高者為準。
- 定期風險評估、壓力測試和全面的流動性管理做法是強制性的,以應對營運和財務風險。
5. 透明度和揭露
必須定期揭露穩定幣的流通情況、儲備組成和獨立審計。
牌照申請必須附有詳細說明穩定幣治理、風險和營運框架的白皮書,並可供公眾查閱。
6.AML/CFT 合規
發行人員必須實施嚴格的 AML/CFT 措施,包括客戶盡職調查、交易監控和遵守《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條例》。
7. 業務活動限制
發行人員禁止從事高風險金融活動,如貸款或金融中介,並必須尋求 HKMA 批准任何新的業務線。
展望未來
穩定幣法案將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立法會上進行首讀,這是其成為法律進程中的下一步。一旦實施,香港將加入全球穩定幣監管領導者的行列,加強對金融創新和穩定的承諾。隨著全球穩定幣生態系統的演變,香港的積極監管立場可能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榜樣,確保穩定幣實現其作為安全、高效和包容性金融工具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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