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将可以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重构生产关系和经济模型。

作者:malatang.eth

封面:Photo by Milad Fakurian on Unsplash

NFT 可以算作 Web3 对人类社会的最大贡献之一。它远不止艺术品收藏和头像图片、数字 IP 这些初级和浅层次玩法。其天然具有的某些属性,可以用来重构现有的诸多经济模型,不管是在数字经济,还是传统经济领域。

本文是同名主题系列的第一篇。作者希望抛砖引玉,就这一主题与读者和业界创业者展开深入探讨。欢迎大家贡献新的点子和意见,作者将据此整理和更新本系列的后续文章。

NFT 的发展前景,不会局限于头像图片、数字藏品。这些数字文件的稀缺性一定程度上是虚伪的,正如 《Web3 与 Web2:根本意识形态分歧》一文所说:

原生数字内容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性,即天然具有丰富性。如果你创建一个 GIF 或 JPEG,你可以生成无限的副本并分发给每个人。

但是,NFT 具有下面这些天然的工具属性,使其可以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重构生产关系和经济模型:

  1. 自由流通。除了某些特殊的 NFT 外(如 Vitalik 倡导的灵魂绑定币 Soulbound Token),NFT 可以自由交易和流通。流通性会解锁既有价值,甚至可以创造价值。
  2. 智能合约。这意味着一旦部署上链,智能合约不可修改,且自动执行,不受人为干扰。与预言机机制相结合,打通线上线下,这可以解锁无限的创新可能性。同时,政府也可以要求将缴税指令集成在智能合约里,在获得收益分成和在 NFT 交易时,自动向国库缴税,因此,NFT 将为政府带来巨量的税源
  3. 表征任何形态的利益。包括权利、资历、福利、待遇、身份、道具、积分、许可。这些利益既可以是线上的,也可以是线下的。
  4. 稀缺性。NFT 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才可保持其价值,且与同质通证(token)区分。这也是其与证券类金融工具不同的地方,它的发行量很小,发行门槛也低得多,因此也就不会像证券和 token 发行交易那样存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今天先谈谈 NFT 对音乐版权经济和 KOL 经济的改造。

一、 音乐版权领域的 NFT 创新

NFT 可以用来表征一部或多部、甚至音乐人全部作品的碎片化版权及相应的版税收入权。在这里,NFT 兼具版税交易平台和版税基金的特点,并使得音乐人能将其未来版税收提前变现。

比如,周杰伦工作室可以将《青花瓷》的著作权铭(mint)成若干份 NFT,每份 NFT 代表确定比例的版权。这里的版权具有非常宽泛的内容,包括所有可被转让的权利,如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以及转让这些权利所获得的收入。但不包括与创作者身份绑定的权利,如发表、署名、保护作品完整和复制。不过,被转让的这些权利,除收益权可以由 NFT 持有者单独行使外,均需由 NFT 持有人集体行使。这时,DAO 这一组织形式即可派上用场,DAO 也可以投票将其委托给专业的版权管理公司行使。

由于 NFT 代表了从现在起到作品完成后或创作者死亡后 50 年内的收益权,NFT 购买者可以对这一期间的版税收入作出预测,并用现金流折现法或市盈率等方法对其估值。对周杰伦工作室而言,发行 NFT 所获得的收益,将获得远高于传统版权交易的溢价。这些溢价是 NFT 的高流动性所带来的

对 NFT 持有者而言,其既可以从 NFT 二级市场价格的上涨中获益,也可以享有音乐作品几十年的版税收入分成。音乐作品获得版税收入后,DAO 组织或版权管理公司按季度或按年度,将收入转换成数字货币后发送给智能合约的钱包地址,然后由智能合约自动分配给持有者的钱包地址。由于钱包地址永远存在,NFT 所表征的收益权变成了一个永续存在、可继承、可转让的权利

对那些本身也是周杰伦粉丝的 NFT 持有者而言,其也可以通过自己和其他粉丝的推广、销售、喊单行为,帮助 DAO 或版权管理公司增加音乐作品的版权收入,提升 NFT 在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直接让自己获益。NFT 使粉丝和投资者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角色,天然地糅合在一起,实现了娱乐审美和财务投资的完美结合

在传统版权经济体系里,“版税基金追求以积极管理提升具体曲库的版权价值,但版税交易平台却强调版税作为一种被动收入的稳定性”(参见《怎么投资音乐版权?我们梳理了三种玩法》)。如果为了提升音乐 NFT 产品的经济价值,主动管理将更有利于 NFT 的初始销售和后续增值。NFT 持有者可以自行组建 DAO,或者与唱片公司、艺人工作室一起组建 DAO,除通过投票集体行使版权所有者的非经济性权利外,还负责主动推广来增加被网络平台、直播、广告、影视或翻唱歌手等使用的机会,对版权进行运营,提高版税收入和版权价值。

当然,DAO 治理存在严重的持有者搭便车问题,愿意贡献精力的粉丝和 NFT 投资者可能是少数。这时,具备专业性和专注度的传统版权管理公司仍然有非常大的竞争优势。如何将 DAO 治理与传统版权管理公司运营相结合,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的课题。也许将 DAO 组织作为甲方,版权管理公司作为乙方,DAO 通过投票,将版权运营和管理事项委托给版权管理公司执行,并由 DAO 对版权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将是可能的一种模式。

在监管方面,重点将关注对 DAO 治理或版权管理公司的版权运营成果的监督、收入的审计和及时结转、及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等方面。这也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二、KOL 和 MCN 经济体的 NFT 创新

将粉丝和投资者角色糅合在一起的思路,也可以非常自然在运用于 KOL 经济体,并对 KOL、粉丝、MCN 公司和互联网平台在该经济体系中的角色进行重构。不过 KOL 经济比音乐版权要复杂得多,相应地玩法也会更多。

在传统 KOL 经济模型里,KOL 用内容和自身特质吸引粉丝,MCN 组织内容生产及/或流量运营及其他支撑性工作,平台公司负责流量分发。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KOL、MCN 和平台各自贡献的价值和或收入分成比例有所不同:

  • 直播打赏收入:平台 40%~50%,KOL 35%~45%,MCN 10~15%。
  • 商单广告收入:如果是平台分派的广告订单,平台在截留部分总单广告收入后,将一部分分给特定的 KOL,并收取 5%-10% 的手续费,这些收入然后再在 KOL、MCN 间分配。KOL、MCN 协商确定分成比例,比例不定。
  • 带货佣金收入:流量型平台有的参与分成,有的不参与。余下的大头主要由 KOL、MCN 协商确定分成比例,比例不定。

可见,粉丝在这一经济体并不享受经济利益。而平台既掌握流量分发的生杀予夺大权,占据经济利益的大头。

可以以 KOL 在特定平台产生的、特定期限内的特定类别的收入为依托,发行 NFT。与音乐版权 NFT 不一样的是,KOL 和 MCN 也可以成为 NFT 的持有者,将其分成比例予以固化(但可限制其 NFT 的可转让性)。

NFT 持有者的这一经济体中的角色如下:

  1. 组织 DAO,通过 DAO 治理方式,监督甚至取代 MCN,鞭策其更好地运营 KOL,将 KOL 的价值最大化。在 MCN 不再胜任时,通过 DAO 投票予以替换或取代。在这一模型下,在 DAO 与 MCN 的关系中,DAO 将成为甲方,MCN 成为乙方,这将极大地有利于 MCN 的运作效率,维护 KOL 的权益。
  2. 对于为 KOL 经济体做出重大贡献的 NFT 持有者,通过发行新的 NFT 予以激励(提高分成比例)。
  3. 设置不同层级的 NFT,旧 NFT 的持有者可以分享新 NFT 发行或交易的部分收入分成,或者相反。或者通过类似机制,奖励对获客、拉新有特殊贡献的 NFT 持有者。
  4. 集合多个 KOL,或者与其他 DAO 组织联合,与平台公司博弈,提升 DAO 在经济生态中的收入分成比例。

在 KOL、DAO 与 MCN 和平台的关系中,DAO 组织帮助 KOL 与 MCN 和平台进行利益博弈,并争取 KOL 和 NFT 持有者利益的最大化。

与音乐版权 NFT 一样,监管的重点也将放在 MCN 运营成果的监督、收入的审计和及时结转、及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等方面。

监管的另一重点是,KOL 与 DAO 组织要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明确 KOL 不得在约定的平台、内容形式、题材范围外做出与 NFT 涵盖范围相竞争的行为,相应的收入必须全部缴付给 NFT 智能合约,不得截留和私分。

在有潜在利益冲突的 DAO 提案投票中,KOL 和 MCN 必须回避表决。

【待续,请期待下一篇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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