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驳回 SEC 对 BNB 的证券认定:法院判决的法律逻辑与 Web3 从业者的合规路径
作者:Aiying 艾盈,AiYing Compliance
封面:Photo by Tingey Injury Law Firm on Unsplash
关于币安的案件其实 Aiying 艾盈有解析过很多次,但这次法院对于驳回 SEC 的几项诉讼我觉得值得在拿出来分析下。开门见山我们先把法律文件大概内容过一遍:
案件背景
SEC 指控币安及相关方违反了 《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多项规定,具体包括未经注册发行和销售加密资产、运营未经注册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以及向投资者作出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
主要内容:
- 币安背景:币安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自 2017 年起运营国际加密资产交易平台。赵长鹏是其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BAM Trading 是在美国运营 Binance.US 平台的实体,成立于 2019 年。
2. SEC 的指控:未注册发行和销售 BNB(币安币)、BUSD(币安稳定币)、Simple Earn 和 BNB Vault 计划等加密资产。
- 未注册运营币安.com 和 Binance.US 交易平台。
- 赵长鹏作为控制人,对这些平台的运营和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BAM 管理层和交易平台向投资者作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涉及欺诈行为。
3. 法院的初步决定: 法院决定大部分案件可以继续进行,但部分指控被驳回,具体是第二项指控(与 BUSD 相关)和第一、第三项指控的部分内容。
《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法》
SEC 指控币安及相关方违反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多项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法律条款:
- 《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
- 第 5(a) 和 5(c) 条款:这两项条款规定,未经注册的情况下,不得通过邮寄或其他跨州商业手段(包括互联网)发行或出售证券。SEC 指控币安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发行和销售了 BNB(币安币)、BUSD(币安稳定币)、Simple Earn 和 BNB Vault 等加密资产,违反了这些条款。
- 《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 第 5 条:要求在美国境内运营的证券交易所必须向 SEC 注册。SEC 指控币安和 BAM Trading 在未注册的情况下运营了 Binance.com 和 Binance.US 平台,违反了这一条款。
- 第 15(a) 条:要求作为经纪人或交易商运营的平台必须注册。SEC 指控 Binance.com 和 Binance.US 平台未注册为经纪商或交易商,违反了这一条款。
- 第 17A(b) 条:要求清算机构(即处理和记录证券交易的机构)必须注册。SEC 指控 Binance.com 和 Binance.US 平台未注册为清算机构,违反了这一条款。
- 《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 第 17(a)(2) 和 (a)(3) 条款:
- 第 17(a)(2) 和 (a)(3) 条款:禁止在证券的发行、销售过程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从事欺诈行为。SEC 指控 BAM Management 和 BAM Trading 向投资者作出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违反了这些条款。
用一张表格给大家展示一下状态:
法院反驳部分指控的法律解释
- BUSD 的指控(第二项指控)被驳回的原因:法院认为,SEC 未能充分证明 BUSD 符合 “投资合同”(投资合同)的标准。法院指出,SEC 的指控描述了 BUSD 的发行和销售方式以及收益分配的方式时,与双方成功评估 BNB 的指控存在显着差异。SEC 没有充分展示 BUSD 如何满足 Howey 测试中的各个标准,因此该指控未能成立。
- 关于 Simple Earn 项目的指控(第三项指控的一部分)被驳回的原因:法院认为,SEC 对 Simple Earn 项目的描述不符合投资契约的标准。法院指出,虽然 SEC 提到了 “盈利机会”、“资金池化” 和 “管理专业知识” 等关键字,但这些描述不足以证明 Simple Earn 项目构成投资合约。因此,这部分指控被驳回。
- BNB 二级市场销售的指控(第一项指控的一部分):法院驳回了涉及 BNB 在二级市场销售的指控,理由是 SEC 未能充分说明由非 Binance 卖方在二级市场上销售的 BNB 如何符合作为 “证券” 的定义。法院认为,SEC 的指控主要集中在 Binance 自己的销售行为,对于第三方在二级市场的销售行为,SEC 没有提供足够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来证明这些行为也应受《证券法》的约束 。
案例启发
在美国本土或者服务美国用户的 Web3 机构来说那需要如何规避 SEC 可能存在的挑刺和起诉呢?Aiying 艾盈总结了以下这几点供大家参考:
1. 清晰定义代币的用途和功能
- 实用性优先:确保你的代币在项目中的功能性是明确的,比如用于支付交易费用、访问平台服务、参与社区治理等。代币的主要用途应与平台的实际运营密切相关,而不是主要作为一种投资工具。
- 减少投机性:避免在市场推广中过度强调代币的升值潜力或投资回报,更多地突出其在生态系统中的实际用途。明确告诉用户代币的使用场景和实际功能,以防止 SEC 将其认定为 “证券”。
2. 透明的发行和管理流程
- 避免 ICO 陷阱:如果进行代币销售,特别是 ICO,确保销售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考虑私募销售(如仅向合格投资者出售),或者通过注册销售以确保合规性。
- 透明管理:清晰披露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式,确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透明,并与最初承诺的一致。提供定期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避免因为不透明的资金使用而引起 SEC 的注意。
3. 遵守现行的法律和法规
- 注册或豁免注册:在美国运营时,确保你的项目符合 SEC 对证券发行的要求。如果代币可能被视为证券,考虑通过注册或者申请豁免来合法发行代币。
- AML 和 KYC 要求:遵守反洗钱(AML)和了解你的客户(KYC)的法律要求。确保平台用户在注册和交易过程中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以防止非法活动。
4. 与法律和合规专家合作
- 聘请法律顾问:在项目开发和发行代币的过程中,始终与经验丰富的加密货币法律顾问合作。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你评估项目的法律风险,确保在项目的各个阶段都遵循法律规定。
- 合规团队:建立或聘请专门的合规团队,监控全球范围内的法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以符合新的监管要求。
5. 明确的营销和沟通策略
- 谨慎的市场推广:在宣传和推广中,避免使用可能会让代币被视为投资合同的语言。例如,避免承诺高回报或强调代币的投机性价值,更多地关注项目的技术创新、社区价值和代币的实际用途。
- 教育用户:通过发布教育材料,帮助用户理解代币的功能和使用场景,避免因误解或错误期望而引发的法律问题。
6. 审慎的治理和运营模式
- 去中心化治理:如果项目声称是去中心化的,确保治理结构真正去中心化,用户可以参与决策过程,减少发行方或开发团队的集中控制。这有助于防止 SEC 将项目定义为由少数人控制的 “证券”。
- 社区驱动:建立强大的社区支持,并通过投票等机制赋予用户更多权力,减少项目对团队核心成员的依赖,进一步体现去中心化。
7. 合法的二级市场运营
- 控制市场操纵风险:在二级市场运营中,避免操纵市场价格,确保所有的市场交易都是公平和透明的。定期监控市场行为,防止可能引发 SEC 注意的操纵行为。
- 合规上市:在代币上市前,确保交易所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特别是在美国上市时,要选择已经符合 SEC 监管要求的交易所。
8. 应对未来的法律挑战
- 准备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好应对法律挑战的预案,包括法律辩护团队的选择、与监管机构的沟通策略等。如果遭遇监管调查,能够迅速做出回应。
- 与监管机构合作:如果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积极与监管机构合作,展示你愿意调整项目以符合新规的态度,这样可以减少冲突并可能达成和解。
参考文件:https://storage.courtlistener.com/recap/gov.uscourts.dcd.256060/gov.uscourts.dcd.256060.248.0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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