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结了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心情很沉重,抛开业务本身确实存在争议不说,如果,创业者在业务最初阶段,能够重视合规经营,或许,命运本可以是另一种走向。

作者:邵诗巍律师

“属人管辖”、“属地管辖” 是我国刑法当中再基础不过的概念,但对于 Web3 行业从业者而言,却往往是最容易被轻视,也是最大的认知盲区。

本文用残酷的真实案例说话,旨在提醒 Web3 创业者、从业者不要因为 “幸存者偏差” 而抱有侥幸心理。

只要你在参与某 Web3 项目时仍是中国国籍,或者项目本身并不能做到完全隔绝中国用户,那就要始终对中国法抱有敬畏之心。——这也是邵律师办理了很多 Web3 项目方、从业者涉刑案件之后,想给大家的一个忠告。

最近办结了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心情很沉重,抛开业务本身确实存在争议不说,如果,创业者在业务最初阶段,能够重视合规经营,或许,命运本可以是另一种走向。

1 Web3 从业人员常见误区:项目出海可以规避国内风险

对于 Web3 创业者而言,设立开曼公司、在香港搭控股架构、在新加坡设基金会,几乎已经成为行业 “默认配置”。抛开业务本身的合法性不谈,这些操作背后潜在的假设往往是:创业者会认为,只要公司主体不在国内、服务器不在国内、团队不在国内,那么就可以规避国内的司法风险。

但这是一个极为普遍、也极其危险的误解。

这些架构隔离,在商事纠纷中或许确实有意义,毕竟民事领域更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但在刑事案件中,适用的是 “属人管辖”“属地管辖” 原则。换句话说,

只要经营者、员工仍保留中国国籍;

一直居住在国内,或者 虽然在国外工作,但偶尔还是会回国;

如果所经营的业务本身,国内用户可以通过 “VPN” 等任何方式翻墙登录 或者 能够做到完全隔绝中国用户,但业务经营内容在中国法体系内的合法性存在争议;

那么,国内司法机关就有理由、也有能力介入。

但即便律师再怎么提醒,很多人在翻完法条,咨询完律师之后,仍然会习惯性地认为,法律规定只是法律规定,我身边也没有谁真的出事。

但其实,并不是律师一味的在放大风险,制造焦虑,而是因为我们每天都在办理刑事案件,正因为见得多了,所以希望尽可能全面地把风险讲的更清楚、更透彻。

2 多个真实案例,揭示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司法实践

1、国人运营的海外 Web3 项目,国内司法机关是否能管?

根据公开信息 [i],本案最初案发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无锡公安在网络上寻找案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对 CoinXP 交易公链、 Hubdex 社区去中心化交易所相关人员立案侦查后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逮捕嫌疑人;后,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最终,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案一审对 CoinXP 联合创始人/ CEO 梁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已提起上诉。

关于无锡公安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公开信息来看,确实存在极大争议。

即便是本案存在极大争议,其实我们可以看到,案子仍然走到了法院,仍对当事人作出了刑事判决。可以看出,即便管辖权存在争议,也不必然阻止案件继续推进。

并且,根据邵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这并不是唯一一起因在海外发行公链被国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2、Web3 案件当中 “神秘的被害人”,往往是管辖权的依据

涉及 Web3 项目方、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刑事案件,在翻阅案件卷宗,会发现一个高度一致的现象

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往往来自一个本地 “被害人” 的报案。

这个 “被害人” 通常会在报案材料中称:“我通过某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参与交易”、“后续无法提现”、“因此遭受损失”。

但这个 “被害人” 究竟是谁、是否真实参与过交易、是否确实存在损失,其实是无法核实的。在开庭时,如果辩护人申请该被害人出庭作证,法院一般不会允许。换句话说,这个 “被害人” 在案件中的主要作用,并不一定是证明损失本身,而是作为:管辖权的依据。

甚至还有更离奇的情况:

被害人并非本地人,而是称自己 “当时开车路过某地(办案单位所在地)”、在当场 “顺手进行了虚拟货币交易”,随后 “无法提现” 而报案。单关于是否路过、是否交易、是否存在充值记录,均缺乏证据。但即便如此,法院仍认为管辖权不存在争议。

3、没有被害人报案,国内公安机关仍有管辖权?

一个海外支付公司涉刑的案件。某公司在海外与当地机构合作,做面向当地用户的支付业务,业务链条完全在境外运行,并不涉及中国大陆用户。公司已经稳定运营两年多,发展势头良好。

某天,突然被国内某地公安立案调查。但当地公安有管辖权吗?当地既不是公司注册地,也不是公司实际经营地,同时,也不是公司所有涉案人员的户籍地或者经营居住地。最终,当地以该公司的某员工曾在该地小住过一段时间为由,作为管辖权的牵强依据,最终,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处了实刑。

看上去牵强,甚至有些荒诞,但这也是现实。

4、没有中国用户参与,国内公安机关仍有管辖权?

如果说以上是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案件,那么下面案件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存在争议的,虽然不是 Web3 领域的案件,但其逻辑可以作为参考。

某韩国籍人开设专门面向韩国人的赌博网站,在我国境内设立工作室,雇佣工作人员招揽韩国籍人员进行网络赌博活动。2022 年,威海法院判决工作人员犯开设赌场罪 [ii]。

关于本案的管辖权,法院认为,虽然赌博网站服务器在境外,相关人员多系外国籍,但工作室在境内,有中国公民参与了跨境赌博活动,故,中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对于 Web3 相关业务而言,即便平台能够做到完全隔绝中国用户,但业务经营内容在中国法体系内的合法性存在争议,且存在相关人员在国内工作的,那么我国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

3 律师建议 | 面对国内的现实情况,应当如何应对?

以上,才是管辖权在刑事案件中的真实司法实践,对于个案而言,为什么会被立案,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我只能说,有趋利性执法的成分在,但绝不是所有案件都是 “远洋捕捞”,毕竟,一个项目如果能够被立案侦查,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的问题存在的。

但作为辩护律师,仍然要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的视角来综合的看待案件,制定辩护方案,因为即便当事人存在一定问题,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定性与量刑是否公正、是否 “罚当其罪”,都需要逐一审查、逐一论证。

所以,除了案件事实本身以外,有关管辖权等程序性问题,确实是律师需要和司法机关据理力争的。并且,实践当中,我们也确实遇到过因管辖权等程序性问题沟通充分,公安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

但每个个案都有特殊性,即便是一个很明显的不具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作为律师或者当事人及家属,也绝不能天真的将管辖权作为一张 “绝对王牌” 来使用,而忽视了要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等多角度向办案单位充分论证(因为,对于一些有着巨大经济利益的案件而言,想要仅从管辖权角度让公安撤销案件,这不现实)。否则,可能会贻误案件办理的关键时间节点,错过了为当事人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争取量刑从轻减轻的最佳时机。

对于 Web3 行业的项目方,从业者而言,当前国内的监管政策在短期内不会改变,对于涉及到金融交易类的 Web3 项目,很容易被国内司法机关依据 924 通知等政策,视作黑灰产项目,从而触发赌博、传销、洗钱等刑事风险。

所以,即便是服务器和项目都搭建在海外,也要谨慎评估业务风险,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不要把 “项目在海外” 当作可以依赖的安全屏障。管辖权在实践中是一个可以不断被寻找、被关联、被建立的概念。

[i]https://mp.weixin.qq.com/s/1WNdj7gmEzhsawMzMlJmAw

[ii] (2022)鲁 10 刑终 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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