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研究 DAO 的範式創新與未來命運,為 DAO 納入真實世界的運轉法則中,奠定了理論與業務的基礎。通過對 DAO 模糊邊界的勘探,以 DAO Space 為代表的下一代 DAO OS 開創了範式創新的區域。

作者:VION WILLIAMS

封面: Photo by Pawel Czerwinski on Unsplash

本篇文章深度解讀了 Vitalik 於 2014 年發表的《DAOs,DACs,DAs and More: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解答了 Autonomous 至少涵蓋的三個定義 “自主權、自動化、自治理”,論證了 DAO 作為家族詞彙的成立,進一步驅散了 DO 與 DAO 之間的戰爭迷霧。繼承性批判了《Decentralized Society:Finding Web3'sSoul》,並在回答 How to Create DAO to BUIDL Metaverse 這一問題中,對 DAO 的舊範式進行了重建,提出 M-DAO-SID 的 DAO 範式,為 DAO 納入真實世界的運轉法則中,奠定了理論範式的啟蒙基礎。

本文通過對 DO 與 DAO 戰爭迷霧的進一步驅散,對於 DAO 未來如何納入元宇宙的發展框架中,提出了極具建設性的思考,如 “DAO Tools 的最大價值在於實現數據流動的互通性”,“AI 治理礦工-網絡協議-服務框架-業務工具」這一業務形式的出現,使得言出法隨的 “權力咒語” 出現在 DAO 治理的舞台上”… 當然,也試圖回答,DAO 自治的權力來源,以及 DAO 未來存在的意義等令人深思的問題。

總而言之,AI、DO、DAO 之間存在大量的全新範式值得探索!以 DAO Space 為代表的 DAO OS 將會是接下來的發展趨勢!請大膽打破 DAO 的局限認知,DAO 重構商業模型具有無限的可能性!

如果你是 DAO 的 BUIDL,希望這篇深度文章給予你堅持下去的信心;如果你是 DAO 的愛好者/或者業務相關從業者,希望這篇深度文章能夠為你帶來發展方向的啟發。

Best wishes!圖片

DAO 的概念相關性爭議

DAO 的幾種常見的相關概念

從以上幾個概念中,我們時常存在不同的爭議,例如一個 DAO 在探索合規化路徑時,可能會被社區定義為 DAC,自認為失去 DAO 的內核基因,社區活躍人員會因該策略的實施,導致原本價值認同的丟失,進而導致了社區人員的流失。

例如一個刻薄的觀點:“凡事由公司/項目方發起的 DAO 都是虛假的 DAO,因為真正的 DAO 是願景與目標驅動的,通過區塊鍊網絡將世界各地的人群聚集起來。”

事實上,對 DAO 理解的不同觀點/理念,影響了一個 DAO 的發展運營,進而決定了一個 DAO 在執行過程中,採取的一系列治理方式以及 DAO 工具的使用。因此我們可以引入範式這一概念,用來概括這一現象特徵。
範式這一概念,用中國話的通俗表達,其實就是 “道法術器”,從思想內核的創造,到方法論創造,業務流程的設計以及生產工具的使用。

我們在普遍語境上討論的 “範式”,也只是 “道” 的這一層探討,論道如同討論戰略,需要一定的履歷與經驗,或者說 “悟性”,否則難以理解話語背後的分量與因果。正如我們很難同一個還停留在功能設計的初級產品經理,談論產品價值觀的決策是如何形成對社區建設的影響。

我們暫且從廣義上將 DAO 定義為,基於區塊鍊網絡的數字組織形態的概念總稱,此處的 DAO 可以作為一種符號象徵的存在,而不是具體特指哪一種類型的 DAO 範式。作為符號意義的 DAO,可以指代為我們對於某種協作組織的理念, DAO 的符號意義提出,事實上就解決了大多社區轉型成為 DAO 所存在的認知誤區與心理不自信。

對於大多數 DAO 社區而言,事實上是採用 DAO 理念的社區,在踐行 DAO 理念的過程中,使用了一些 DAO 常見的治理工具、治理機制等等,但這並不代表這個社區的組織性質就已經是一個 DAO,但也並不代表這個 DAO 社區的底子是不地道的,因為這種情況的出現才是是合理的常態。為了強行 DAO 化而又陷入治理的循環崩潰的 DAO 社區,反而是一種忽略了社會基本發展規律的病態。

DAO 的出現是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或者說這一概念的出現,是具有歷史的必然性,但這一概念當前的理論局限性,則阻礙了業內對其正確認知的建設。

首先,DAO 是一個具有家族詞彙的概念,就如同 “生命物種” 的概念一樣, DAO 與 DAO 之間既存在多樣性,也存在相似性,多樣性與相似性源自於 DAO 的物種演化與基因遺傳。遺傳算法的存在也為 DAO 的物種演化提供了技術支撐。

從生物社會學的角度來理解 DAO 的演化路徑,我們才能得以理解,在不同的範式定義下,存在各種各樣的 DAO,多元結構的 DAO,多元文化的 DAO,多元治理的 DAO 等等。然而受制於理論概念的限制,使得業內普遍無法意識到,DAO 正處於寒武紀元生物大爆炸前夕的臨界期中。

所以,DAO 不是一種同構形態的組織,而是基於其理念內核的同質異構的組織。正如生命物種的基因相似與形態差異。通俗來說,只要都是求 DAO/道中人,那麼萬法歸一。如果我們所有人都對 DAO 的定義,要求提出一種嚴格統一的標準規範,那無異於提前展開第三次世界大戰。

驅散 DAO 的戰爭迷霧

Vitalik 在 2014 年發表的《DAOs,DACs,DAs and More: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一文中,就針對 DO 與 DAO,DAO 與 DAC 之間進行了概念的詮釋,努力定義其概念差異,並試圖對 DAO 的相關概念形成連貫性的理解

原文解讀

在《DAOs,DACs,DAs and More: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這篇博客中,Vitalik 通過以下六個命題,對 DAO 的相關概念與定義進行了描述,試圖驅散 DAO 的關聯概念之間的” 戰爭迷霧”

  • 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
  • 自治代理/Autonomous Agent
  • 去中心化應用/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s
  • 去中心化組織/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s
  •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 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s

以下為本文關鍵觀點的摘錄/翻譯,帶*的前綴,是對內容的點評與分析,包括引用介紹等

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

A smart contract is the simplest form of decentralized automation​智能合約是「去中心化的自動化」的最簡單形式;

The key property of a smart contract is simple: there is only a fixed number of parties. 智能合約的關鍵屬性很簡單:只有固定數量的各方

*智能合約的關鍵是約定條件與明確規則的自動化執行,不受人為的干涉與篡改。智能合約具有限制性的參數,不存在無限性輸入與輸出的數值,其中存在一種灰色迭代的可能,即一方有限,一方無限。例如一個對沖數字資產的合約,理論上可以讓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入和離開。如果有限方接受特定的服務,那就是一個智能合約,如果只是為了獲利,那麼就不是智能合約。其中,特定服務事實上就是一種明確的規則玩法,而獲利則存在無數種可能的規則玩法,破壞了智能合約的規則確定性。

自治代理/Autonomous Agent

Autonomous agents are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automation spectrum; in an autonomous agent, there is no necessary specific human involvement at all 自治代理位於自動化範圍的另一端;在自治代理中,根本不需要特定的人類參與;

*自治代理作為一種自動化程序,具備通過遺傳算法而自我迭代成為完全 AI 的能力。

去中心化應用/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s

First of all, a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 has an unbounded number of participants on all sides of the market. Second, a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 need not be necessarily financial. 首先,去中心化應用程序在市場的所有方面都有無限數量的參與者。其次,去中心化應用程序不一定是金融的。

The first class is a fully anonymous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The second class is a reputation-based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第一類是完全匿名的去中心化應用程序,第二類是基於信譽的去中心化應用程序。

去中心化組織/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s

The idea of a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takes the same concept of an organization, and decentralizes it。去中心化組織的概念是將「組織的概念」進行去中心化。

a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involves a set of humans interacting with each other according to a protocol specified in code, and enforced on the blockchain. 去中心化組織涉及由一組人類根據代碼中指定的協議相互交流,並在區塊鏈上實施。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Here, we get into what is perhaps the holy grail, the thing that has the murkiest definition of all: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corporate subclass,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s (or, more recently, “companies”). 這裡,我們進入了或許是聖杯,定義最模糊的事物: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以及它們的公司子類,去中心化自治公司(或最近更常見的 “公司”)。

The ideal of a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is easy to describe: it is an entity that lives on the internet and exists autonomously, but also heavily relies on hiring individuals to perform certain tasks that the automaton itself cannot do.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理想很容易描述:它是一個生存在互聯網上的實體,自主存在,但也嚴重依賴於聘用個人來執行自動機本身無法完成的某些任務。

The obvious difference between a DO and a DAO, and the one inherent in the language, is the word “autonomous”; in a DO the humans are the ones making the decisions, and a DAO is something that, in some fashion, makes decisions for itself. This is a surprisingly tricky distinction to define .DO 和 DAO 之間存在顯然的區別,也是語言中固有的區別,就是 “自治” 這個詞;也就是說,在 DO 中是人類做出決策,而 DAO 是以某種方式為自己做出決策的東西。這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區別,很難界定。

in a DAO collusion attacks are treated as a bug, whereas in a DO they are a feature. 在 DAO 中,勾結攻擊被視為一個錯誤,而在 DO 中則是一個特性。

In a democracy, the whole point is that a plurality of members choose what they like best and that solution gets executed; 在民主中,關鍵在於成員的多數選擇他們最喜歡的解決方案並執行該方案;另一方面,

in Bitcoin's , the “default” behavior that happens when everyone acts according to individual interest without any desire for a specific outcome is the intent,​在比特幣中,當每個人根據個人利益行事而沒有特定結果的願望時,“默認” 行為就是意圖。

*collusion attacks 是指勾結攻擊,串通大多數人為達成某一特定結果的活動,例如在 Defi DAO 普遍存在的聯合串通經濟賄賂。對於 collusion attacks 也存在一個特殊案例,即 2013 年 BitcoiQt 0.8 版本意外產生了一個特殊區塊,導致與 BitcoiQt 0.7 版本發生了分叉,礦池運營商經過溝通同意一致切換到同一個鏈上。這種情況下,比特幣網絡成為一個 DO,而不是 DAO,而 Vitalik 對此的結論是,將 BTC 定義為自治不完善的 DAO 是最好的方法。

an AI is completely autonomous, whereas a DAO still requires heavy involvement from humans specifically interacting according to a protocol defined by the DAO in order to operate. 一個人工智能完全自治,而 DAO 仍然需要人類的大量參與,特別是按照 DAO 定義的協議進行交互才能運作。

*這個結論的界定源自於部分觀點,反對將 BTC 歸類為 DAO,因為 BTC 不具備自主智能的治理能力。

DAOs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 

DAOs 等於,自動化在中心,人類在邊緣

*這句話是全文精髓,會在下文進行具體展示分析;

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s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s/companies are a smaller topic, because they are basically a subclass of DAOs; 去中心化自治公司/公司是一個較小的話題,因為它們基本上是 DAO 的子類

a DAC pays dividends. That is, there is a concept of shares in a DAC which are purchaseable and tradeable in some fashion;DAC 中存在可以以某種方式購買和交易的股票的概念

though you can make money in a DAO, the way to do that is by participating in its ecosystem and not by providing investment into the DAO itself;儘管在 DAO 中可以賺錢,但賺錢的方式是通過參與其生態系統,而不是提供對 DAO 本身的投資。

perhaps the distinction might ultimately be the surprisingly obscure point of whether or not the profit mechanism and the consensus mechanism are the same thing. 也許最終的區別在於盈利機制和共識機制是否為相同的東西這一個令人驚訝的模糊點。

*Vitalik 認為,DAC 和 DAO 的區別存在模糊,由此 DAO 的內部資產同樣存在升值的可能性,因此很大一部分 DAO 也將不可避免變得類似成為 DAO,這一因內部資產的積累與升值問題,原因可能在於盈利機制和共識機制的模糊難題,事實上就是今天 DAO 社區在探索貢獻治理制度時所面臨的難題,也是 POW 與 POS 的共識之爭,但 V 並未進一步解答這一問題,沒辦法,畢竟是 8 年前的博客了,很多具體問題的暴露也都是普遍在 2014 年以後的事情了。

關鍵分析

事實上,DAO 作為模型理論是不完善的,Vitalik 在文中的最後一段提到:

“The above definitions are still not close to complete; there will likely be gray areas and holes in them, and exactly what kind of automation a DO must have before it becomes a DAO is a very hard question to answer. ”

Vitalik 非常真誠地認為,在這篇博客中所涉及到的上述的定義,是尚未接近完整的,並且概念之間存在灰色區域與漏洞,其中 DO 在成為 DAO 需要具備什麼樣的自動化能力,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恰恰也是如今 DAO 領域的探索者們普遍面臨的問題。拉攏一群具有 DAO 追求的 Web3er 形成一個社區,在尚未形成公共資產與自動化治理手段時,投票-提案的方式,本質都是在維護一個 DO 的治理手段。

儘管這麼說可能不太客氣,但事實上你必須承認,大多數名義上的 DAO,在現階段僅僅是基於區塊鍊網絡的 DO,採用部分智能合約與投票治理的鏈上與鏈下混合的 DO,並不能詮釋清楚其 Autonomous 的核心邏輯。而對於大多數 NFT 項目方而言,其所建立的社區更多藉用 DAO 名義、採用 DAO 手段的 DAC,這才是真相。

關於 DAO 的範式可能性,Vitalik 也在文中最後一段提到:

“An AI, for example, should likely exist as a network of private servers, each one running often proprietary local code, whereas a DO should be fully open source and blockchain-based. Between those two extremes, there is a large number of different paradigms to pursue. ” 其中觀點是說,AI 可能作為一個擁有本地專屬代碼的私人服務器網絡存在,而 DO 則是完全開源的且基於區塊鍊網絡的,在這兩種極端之間,有大量不同的範式可以追求。

Vitalik 尚未回答為何兩者之間有大量的不同範式可以追求,為了回答這一困惑,就需要補充理解 Vtitalik 在上文中提到的兩個觀點,需要深刻理解 Autonomous 在 AI 與 DO 之間的作用,才能得以形成對 AI 與 DO 之間存在大量的 DAO 範式可以探索的原因。

Autonomous AgentsDAOs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

Autonomous Agent——自治代理

自治代理是一種能夠在復雜和快速變化的環境中獨立運行並自我完善的程序。它們可以被用來執行特定的任務。

自治代理是自動化領域的另外一端,不需要人類參與,甚至沒有必要知道代理的存在。自治代理能夠在任意服務器中運行自動化的業務,例如某個自動化運行的業務實現了覆蓋成本且盈餘的利潤,那麼自治代理就可以租用其他的服務器加入網絡並繼續運行自動化業務。


自治代理可以是人工智能與智能合約結合的自動化程序,因為完全的自治代理就像理想的人工智能,能夠適應任意情況的變化,例如實現機器人的自我製造與自我迭代,用於應付人工智能所面臨的各種棘手問題,包括檢測自動化網絡中存在的欺騙行為的節點。

DAOs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 我們需要解讀這個四象限的圖,用於輔助理解

Internal capital:內部資本

No internal capital:無內部資本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自動化在中心

Automation at the edges:自動化在邊緣

Humans at the center:人類在中心

Humans at the edges:人類在邊緣

首先,從是否有無 Internal capital 內部資本,作為判斷是否存在 DAO 的四象限,因為具有內部資產是 DAO 的必要條件。

其次,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 Automation at the edges 代表了一個完全自動化的業務執行,即完全人工智能的 Autonomous Agents通過 AI 實現獨立執行與自我完善,這是我們所追求的 Holy grail 聖杯。

在 Humans at the center + Humans at the edges 則代表了傳統組織, Boring old organizations,這是一個完全由人類進行治理與運營的組織,不存在自動化的業務執行。

DAO 作為一個需要人類參與的自動化組織,通過智能合約實現業務自動化執行的,因此是 Automation 與 Humans 的共同體,然後兩者之間 center 和 edges 的區別,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組織。

Humans at the center + Automation at the edges 代表的是 Robots,代表了一種以人類主導,控制機器自動化執行的方式,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 Humans at the edges 代表了以自動化治理為主,控制人類進行業務執行的組織。

因此,Automation(Code is law on the chain)at the center + Humans at the edges(Work flow off the chain)+ Internal capital,形成了 DAOs 模式的象限結構。

通過以上象限總結與 Autonomous Agent,我們進一步明確出,DAOs 的 Autonomous 至少包含自治理,自主權,自動化三層含義與作用。數據自主權才能確保內部資產的自主權,Autonomous Agent 則為 DAO 組織帶來自動化執行的可能性,自治理在鏈上智能合約的邏輯敘事中,是基於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機制。

請記住一個關鍵順序,這點非常重要,Autonomous 的自治,是基於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機制,缺乏這一深刻理解,就會陷入 DO 社區經常面臨的治理困境,即制定了一堆看似充滿合理性的治理制度,但卻缺乏對該治理制度的正當性塑造。在一個法治社會組織結構中,正當性是合理性的基礎,正統性是合理性的保障。人類畢竟不是機器,需要正當性與正統性完成對製度的內在臣服,甚至是信仰。

不得不補充一下,基於正當性基礎的正統性才具有法的合理性,而具有正統性的製度才足以形成製度的權威性,治理機制要具備合理合法的內核,對於當前 DAO 領域的從業者而言,要塑造這一內核是困難的。研究 DAO 的法學家是稀缺的,目前市面上大多數還是在研究 DAO 在商業與金融的法律合規性,DAO 的執行層的法律制度等等,鮮有看到從歷史、社會、政治等方面的 DAO 原生法的深層次探討。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也進一步明確界定:通過人人投票進行決定是 DO 的民主制度的體現,DAO 的治理需要基於 Autonomous Agents 實現基於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機制。這一界定工作的完成,也進一步消除了 DO 與 DAO 在 Autonomous 的模糊邊界。

我們相信,在以區塊鍊網絡所構建的人類協作網絡中,AI-holy grail 與 DAOs 是協作網絡的常態。AI 可以完全實現整個鏈上協作網絡中執行任務的自動化能力,而 DAOs 則是實現了鏈上與鏈下的協作網絡自治,自主,自動的組織能力。

在 internal capital+Humans at the edges 中,存在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和 Automation at the edges 之間的交界邊緣,而這部分則是 DOs,去中心化的具有內部資本的組織。在當前鏈上自動化治理程序尚未成熟的今天,DOs 是建立 DAO 的基礎。

通過對以上兩個概念的解析,我們得以進一步解析,為何 AI 與 DO 之間存在多種值得探索的範式,Autonomous Agent 和 humans Agent,象限角色的 center 和 edges,私人服務器網絡與開源區塊鍊網絡,Autonomous 的自治理、自主權、自動化,這些不同條件的不同程度的組合,使得 DAOs 模式存在多種範式的可能性,DAO 成為了象限區域中的範式總稱。

由此,解答了 DAO 為何能夠作為家族詞彙的邏輯立論的成立,也進一步驅散了 DO 和 DAO 在 Autonomous 的戰爭迷霧。

從 SBT-DAO 到 DeSoc 的敘事

2022 年,Vitalik 聯合發表了《Decentralized Society:Finding Web3'sSoul》這一篇論文,提出了 DeSoc 去中心化社會這一概念:

“Decentralized Society (DeSoc)”: a co-determined sociality, where Souls and Communities convene bottom-up, as emergent properties of each other to produce plural network goods across different scales.​這是一種由社會共同決定的社會,由靈魂與社區自下而上地匯聚在一起,作為彼此湧現而生的新特質,能夠跨越不同的尺度而生產出多元網絡的物品。

在大多數中文翻譯中,忽略了 “湧現” 這一詞,因湧現效應而形成新的特質,這點其實是需要重點突出的。

這篇論文尤其重要的提出了 SBT 這個概念,成為行業建設的熱點。這篇論文敘述了將 SBT 作為建設 DeSoc 的核心手段,並對 Web2 的威權主義與 Defi 的無政府資本主義提出了改善。事實上,DeSoc 是 Vitalik 對 DAO 發展成為廣泛社會形態的定義,通過 SBT 對當前 DAO 的治理改進,使得 SBT 與 DAO 治理建設過程,成為構建 DeSoc 的探索路徑。

SBT 是實現 DeSoc 所邁出的第一步,而這篇論文也是 DeSoc 的初級版本,尚未涉及到對虛擬世界的物理基礎、社會與現實世界的複雜關係。我的觀點是,SBT+DAO 是實現 DeSoc 的冷啟動關鍵,DeSoc 是 DAS 概念的繼承與延伸,然而 DeSoc 只是 Metaverse 的其中一部分,正如 DAC 是 DAO 的子集關係;

我認為這篇論文在 DAO-DeSoc 存在兩個向性尺度的不足,一個是對 DAO 概念本身缺乏完整的根定義,另一個是則是 DeSoc 的前瞻性不足。我們假設 Metaverse 是人類在數字社會的高階形態,那麼 DAO 是構成為了這個高階形態的 “細胞” 單元,我們需要對這個細胞單元進行進一步的完整定義,使得基於該定義下的 DAO 範式,才能夠成為人類構建 Metaverse 的基石。

儘管我認為 DeSoc 存在宏偉敘事的局限性,但《Decentralized Society:Finding Web3'sSoul》這篇文中的中文譯版的最後一句話,我認為是非常值得深思琢磨的,這段話具有相當深刻的預見性:

“在一個人類觀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有預見性的時代,在對未來進行編程時,學習如何將社會性編入系統 (而不是基於信任編程) 似乎是人類在這個星球上生存下去的必修課。”

這段話如畫龍點睛一般,指明了當前階段 DAO 領域的 BUIDL 們,在歷史維度上的核心任務。將現實世界的社會性編入數字社會系統之中,也是今天 Metaverse/元宇宙的建設們不可忽視的重要任務。

玩探索 DAO 的全新範式

聖哲時常說,好問題才有好答案。對於站在前沿領域的探索者而言,你必須回答一個時代的大問題,你所洞察的未來社會才有可能成真。當我們開始相信 Metaverse/元宇宙是人類文明的敘事時,我們今天的回答,都有可能在未來的某個時刻幻化為真。

因此,我嘗試回答那個歷史性的問題:

How to Create DAO to BUIDL Metaverse

經過這一年來持續的深度思考,我的答案是:“ A metanarrative-based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with duality and interoperability, and spatiality”。

通過對 DAO 的七個根定義,超越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的局限性,實現 DAO 領域的全新範式的探索與建設。

1,元敘事:Metanarrative

2,去中心:Decentralization

3,自主權:Autonomy

4,組織體:Organization

5,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

6,空間性:Spatiality

7,二重性:Duality

我將對這七個根定義進行描述,這些描述涉及到多個學科的融通:

元敘事/ Metanarrative

元敘事的引入,事實上來自於我們對於對元宇宙在構建方式上的操作預期。

元敘事是對指敘事本身的敘事,通俗來講,就是故事中的故事,這種敘事方式可以讓讀者更好地理解故事的內涵與主題,讓身心更加地投入其中。

元敘事可以解釋或描述一系列故事的意義、目的、價值、意義等。元敘事可以幫助人們理解一系列的故事之間的聯繫和意義,並且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世界。

例如,一個元敘事可以是一系列神話故事的解釋,它可以解釋這些故事為什麼存在,它們代表什麼意義,以及它們如何影響人們的生活。另外,元敘事也可以是一個社會的歷史敘述,它可以解釋這個社會的發展歷程,以及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文化和信仰。

儘管敘事理論是文學理論,隨著科技的發展,敘事也逐漸通過圖片、電影,甚至是遊戲的方式,講述故事的過程。敘事是人類表達和傳遞信息的一種基本方式,用於講述真實的事件或者虛構的故事。

敘事通常包括五個要素:人物、情節、背景、目的和意義。敘事要素轉為 DAO 對應的因素,則是 “DAO 的成員,DAO 的任務/項目,DAO 的環境/資源,DAO 的戰略/戰術目標,DAO 的使命願景價值觀” 這幾個因素。
從信息傳遞媒介的視角來看,DAO 的運轉邏輯,事實上就是以代碼/文字、圖片、網絡視頻、遊戲交互等多媒體跨媒介的方式,實現一群人圍繞某個進行敘事的共創。

元敘事本身就涉及到跨越現實與虛擬的研究,因為 “故事” 是打破人類身心意識二元界限的媒介,敘事的故事能夠成為群體的共同記憶,進而形式集體的共識。通俗來說,DAO 成員通過敘事實現故事的共創,並通過對外佈道講故事,這一過程開始形成敘事故事的共識效應。

如果 DAO 不需要共識,那我們可能就不需要元敘事。但是當我們開始追求實現一種具有廣泛社會意義的 DAO 時,元敘事就是我們需要引入的一個 DAO 的新特徵。

去中心/ Decentralized

DAO 的去中心依賴於區塊鏈技術所打造的分佈式網絡,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分佈式網絡具備更加分散的結構特徵與不可篡改的能力,由於不受單一中心節點的控制,使得該網絡更加靈活、彈性以及可擴展性;

去中心化網絡的節點通常是獨立且自治的,對於需要涉及到網絡協調的任務,具有更快的反應能力與敏捷的處理速度,去中心化網絡的高效率運轉依賴於安全可信的互通協議,否則聯合作惡節點的出現,將會破壞網絡的穩定性,甚至最終導致該網絡成為垃圾網絡。

自主權/ Autonomous 

Autonomous 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的概念,在 DAO 的解釋中,時常用 “自治” 一詞,來體現 DAO 是一個具備不依賴中心機構,能夠實現自決自治的數字組織。

通過上文的敘述,我認為 Autonomous 具有三層含義,自主/自動/自治,此處我將自主權作為定義的用詞,是因為自治的前提是自主,公共資產的核心源自於財富自主權的利益訴求,DAO 的公共資產來自於個體的自主資產,DAO 所體現的自治本質,事實上是一種對公共資源/公共資產/公共資本進行決定的權力。

自治是對權力的行使,但權力是什麼,在 DAO 的相關文中中,我極少看到這方面的思考。一年到頭都是浮於表面的 DAO 治理手段,實在是沒勁沒趣!探討 DAO 組織的自治秩序,需要進一步分析 DAO 的權力結構。

在公共治理的相關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對公共權力的相關描述,然而 DAO 的公共權力是指集體自主的公共權力,DAO 的公共權力源自於集體的自主意志,集體的自主意志決定了集體權力的使用方式,這種權力的使用方式通過智能合約自動進行權力的約束與賦能,使得權力使用的過程更加公開透明。

因此,DAO 的 Autonomous 是基於集體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集體的自主權如何實現權力執行的自動化,這些都是當前階段業內比較匱乏的思考。因為 DAO 的自治幾乎被扭曲為提案-投票的完全/混合民主制,不得不說,這是 DAO 發展過程中的一段彎路。

組織體/ Organization

在常規定義中,組織是由一群人組成的集體,通過一定的規則和秩序來協調彼此的行動,以達成共同的目標。在 DAO 的討論語境中,我們對於組織概念的理解,來自於網絡組織與社會組織的認知範疇中。

我時常用系統論的視野來理解什麼是組織,因為只有當我們理解了組織是一切事物的關係圖譜時,我們才能夠獲得洞察 DAO 作為組織形態的上帝視野。

當一切事物之間的發展關係,都以關係圖譜的形式體現時,我們將得以清晰看見抽象關係的脈絡結構,任何組織在關係圖譜的視野中,都以結構的方式呈現,因此,中文定義上,用組織體這一單詞,更加符合 DAO 作為底層單元的能力。

例如,在 DAO 的發展環境中,智能合約的治理程序不可避免將會越來越智能,甚至智能合約的內置 AI 具備從整個區塊鍊網絡中,自動實現多種數據的多種方式的連接,由此形成以數據連接關係的協議網絡。其次,DAO 的協調過程存在大量人機交互的動作,而一切人的行為活動發生於特定的空間環境中,因此 DAO 的生產關係網絡具備對現實空間關係的構建能力,也就是 DAO 因為組織能力具備活動空間的構建能力。

因此,通過組織體的概念,不僅較為直觀的呈現 DAO 的組織結構呈現,也能表達 DAO 的組織結構同時也構建了一定程度的空間結構關係。此處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進一步研究了解,列斐伏爾的空間生產理論。

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

我在此處所指的互通性,秉持盡一切可能的互通性原則。DAO 的創建與運轉依賴於區塊鍊網絡,因此天然具備網絡的數據連接與交換能力。互通性代表著多種維度、多種方式、多種媒介的數據連接與交換能力。
例如經濟層面的互通性,我們可以通過數字貨幣進行自由交易,身份層面的互通性,則代表著聲譽、信用的互通性,隨著 DAO 的發展,將出現越來越多可以建立互通性的活動。當然,互通性也包括數據交換媒介的互通性,從硬件設備、標準協議到文件格式等等。

互通性除了代表 DAO 與 DAO 之間的連接與兼容能力,也具有鏈上與鏈下的互通性,鏈上與鏈下的數據交換接口越多,意味著 DAO 的鏈上與鏈下的協調能力就越是強大。

也就是說,DAO 的互通性程度越高,DAO 與 DAO 之間的活動就越是繁榮,互通性是實現 DAO TO DAO 的必要性原則,一個不具備互通性的 DAO,說明並不依賴於去中心化網絡即可獨立運轉,那麼這是 DO 而不是 DAO,一個互通性弱的 DAO,意味著對去中心化的網絡資源的獲取能力就差,意味著發展能力弱。

空間性/ Spatiality

在列斐伏爾的空間生產理論中,有這麼一句話 “每一個社會,每個生產模式,每個特定的生產關係都會生產出自身的獨特空間”。DAO 的共創關係作為一種生產關係,同樣也具備生產出自身空間的能力。事實上,空間性這一概念的提出,是想要表達,DAO 既是組織,也是空間。更明確的說,DAO 是具備空間結構特徵的組織體。

城市就是一個典型的,同時具有空間結構與組織結構的事物,你幾乎可以直觀的察覺到,城市的空間結構是服務於城市的組織生產關係,因為城市是生產資源的聚集地,也是生產關係高度發達的聚集地。城市的結構進化離不開生產關係的結構進化。

DAO 的空間性也體現在 DAO 的活動空間,例如進行社交活動的聊天窗口,例如線上會議的房間,又或者進行交易的平台。隨著交互終端設備的更新換代,我們在虛擬的會議房間交流,具有更加直觀的空間關係呈現。

二重性/Duality

*這段為全文精髓,建議反復多看幾次

二重性不同於二元論,我此處所定義的二重性,既是社會結構的二重性,亦是指符號穿透現實的二重性。

社會結構的二重性的理論源自於安東尼·吉登斯,其結構二重性的概念,是指社會結構是由人的能動性構成的,同時也是構成這個過程的媒介,結構既是人類行動的結果,也是使人類成為行動可能的媒介。正如語言學的案例,即當人們的言語和言語行動中存在某種一致性的時候,語言才能在句法和語義上作為一種 “結構” 而存在,其中語法規則作為一種可被生產創造的規則,又進一步創造了言語行動-口頭語言的再生產結構。事實上,在 DAO 的執行環境中,編程語言和文本規則存在同樣的結構與再生產關係。

但此處我們需要進一步引申,我們需要進一步理解結構是什麼,在吉登斯的定義中,結構是由 “規則和資源” 構成的。在這裡不得不引入另一位大佬,William H. Sewell Jr,一位致力於研究歷史與社會交叉的社會史權威。在其《歷史的邏輯:社會理論和社會轉型》一書中,對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理論進行了批判與重建。

William H. Sewell Jr. 認為吉登斯對結構的定義並不明確,“規則和資源” 的定義看似直白,但其實很隱晦。我在此處不做進一步的詮釋,暫且先挑重要的講,William H. Sewell Jr. 指出了吉登斯對 “規則” 下了一個看似簡單但卻極富價值的定義 “我們不妨講規則視為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實行/再生產的可概括的程序(generalizable procedures)”,generalizable procedures 理解為具有廣泛性的通用程序更加合適。其次,William H. Sewell Jr. 重新轉換了吉登斯對資源的表達,“資源是指社會互動中提供權力來源的一切事物”,因此,在 DAO 的結構中,規則是指智能合約的程序,資源則是指 DAO 的數據資源,智能合約與數據資源的生產互動關係與權力構建關係,是 DAO 建立內在價值與生產結構的關鍵所在。

事實上,理解二重性這個概念相當不易,William H. Sewell Jr. 通過歷史社會學對吉登斯的批判與重建,在於開啟了歷史與社會交叉的上帝視野,儘管 William H. Sewell Jr. 主要研究的是社會模式的發展與變遷,但由於缺乏符號哲學與文學理論的視野,在文化敘事的可能世界中,缺乏對未來的深刻洞見。畢竟元宇宙是未來社會形態,在近代基於計算機科學的網絡理論出現之前,確實很難從經典範式中獲得對元宇宙的社會理論構建。

Vion Williams 關於 DAO 的結構二重性的定義,在基於 William H. Sewell Jr. 對吉登斯的批判與重建上,要進一步引入新的理論——真實性哲學,是金觀濤近年所發表的《消失的真實性》一書中,通過自然語言與邏輯語言的符號系統的批判與重構,進而發現了橫跨經驗世界和符號世界的拱橋。簡單來說,這座拱橋一邊連接著經驗世界,提供經驗世界的信息;一邊連接數字世界,保證符號-信息的可靠性。

金觀濤重新指出了符號學的意義,在於建立不同於經驗真實世界的另一個真實世界,正是通過真實符號世界的建立,使得人類得以超越了經典範式的經驗世界。通過這座真實符號系統的拱橋,符號真實和經驗真實各自的範圍才能互相促進而擴大,使得人類整體的真實世界不斷地擴張。

事實上,這一理論的構建,對於元宇宙的意義在於,打破了現實與虛擬的邊界,解答了元宇宙與現實社會如何成為真實的整體。這一理論解決了,數字世界的原生性與經驗世界的本真性的意義關聯,是確保人類不會在元宇宙世界之中迷失的關鍵重要的思想,同時,原生性與本真性的意義構建,也打破了當下對元宇宙的虛擬與現實的割裂邊界,我們由此得以進一步構建,文學敘事理論中,基於真實世界的可能世界構建。

這一理論體系的構建,修正了元宇宙作為虛擬世界的錯誤認知,也為 DAO 納入真實世界的運轉法則中,奠定了思想理論的基礎。

因此,我對於 DAO-元宇宙的二重性的定義,融通了以上社會學家,歷史學家,哲學家的核心思想,二重性解決了不僅僅是一個 DAO-元宇宙的社會結構性的問題,也是在試圖解決元宇宙時代的大問題——元宇宙的存在意義,以及 DAO 未來存在的意義。

在 Web3-DAO 領域中,進行思想理論工作的 BUDIL 實在稀缺,但當前 DAO 領域的發展困境,技術不成熟只是一部分原因,最重要的關鍵原因還是在於思想理論上的困境。期待更多年輕有為的思想家參與到這項思想任務的工作建設中,我爭取積極參與建設這項思想任務到本世紀末。

*我在此處暫且將 Williams H. Sewell Jr. 將歸類為經典社會範式的權威之一,畢竟年事已高,再新增符號學,文學理論、以及計算機網絡等跨度如此之大的研究,還是太難了。這個任務只能交給我這種,從產業上投身元宇宙建設的年輕思想家了。我們看到太多所謂的專家對元宇宙的虛擬意義的批判,總而言之,還是水平不夠,思想境界不高。

總結新範式的七個定義

首先,一個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其製度的內核是不依賴於傳統機構,而是依賴自身擁有的自主權,其次,一個擁有自主權的組織不是孤立的組織,而是具有與其他組織的互動性,否則無法形成有效的動態發展關係。因此,互通性是 DAO 作為開放性結構的關鍵特徵,一個無法互通的組織不能定義為開放組織,因為不具備互通特徵的組織就像一個封閉的球體,無法與外界建立多維度的連接。

當我們對組織的形成特徵加以時空維度的思考時,就會發現,組織作為一種結構關係,本身俱有明顯的空間特徵,正如一個城市的形成與發展,就是組織與空間的結構二重性關係,對於 DAO 的組織這一特徵的根定義,我們必須引入結構主義的思想。

DAO 的二重性不僅體現在組織與空間之間,更是體現在互通性之間,DAO 的互通不僅僅存在 DAO 組織的結構關係之間的互通,從時空的維度上,存在現實社會與鏈上組織的二重性,鏈上的組織與空間結構,能夠形成對現實社會的發展指導,現實與數字的關係早已融為一體,形成一個完整意義的鏈上與鏈下的社會組織。

最後,一個組織的形成不僅依賴於現實物質條件的支撐,其根本性來自於社會生存文化的敘事,在多元價值觀的時代,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的所喜好的生活方式,背後是生存文化的影響。

元敘事賦予了我們構建生存文化的基本共識,成為一個社會組織發展的靈魂,正如 SBT 的詮釋與定義,事實上是一種鏈上生存文化的定義。因此,元敘事是 DAO 形成一個社會組織中必要的靈魂特徵。這也是為何元宇宙是人類通往文明自由之路的關鍵,是因為我們得以通過科技的力量,將每個人內在的渴望,通過自由敘事的發揮,構建形成一個多元文化湧現的共同想像與真實世界。

我將這一範式定義為 “M-DAO-SID”,前綴 “M” 代表著這一新範式的未來發展方向,後綴 “SID” 作為這一範式的建設特性。例如,在當前階段,我們可以逐步按照 SID 的步驟進行建設。

例如

空間性 Spatiality,當前元宇宙場景編輯引擎工具,正在嘗試與 DAO 進行產品融合的發展方向,為 DAO 創造一個感官呈現的互動空間,這是 DAO 的發展趨勢。

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 ,則是隨著鏈上協作業務的增多,以及 DAO 協議以及類似 DAO OS 的基礎設施完善,基於鏈上的 DAO TO DAO 活動也將為常態。而一個更加直觀的 DAO 空間確實有利於帶來更加緊密的 DAO 互動方式,

二重性 Duality ,這一極其重要且關鍵的特性,可以通過 DAO 的文化符號共識系統得以構建,我會在後續的文章中,進行具體描述。

隨著我們對於這一路徑的建設與探索,我們也保持對這一範式定義的迭代。為了後續語境上的討論方便,我們依舊以 DAO 為代稱,僅在嚴肅討論中,引入範式代號,以避免 DAO 概念的含混與不成熟,造成的討論爭議。

鋪墊

通過以上對 DAO 概念與範式的初步探索完成,得以開展另一項具有深刻影響與重大意義的研究,即基於 DAO 的文化符號共識系統。在 DeFi DAO 的範式概念集中,對 DAO 的共識依賴於區塊鍊網絡的分佈式賬本,而當我們開始尋求構建一個非金融系統的 DAO,一個涵蓋廣泛社會意義的 DAO,也是當下 DAO BUIDL 普遍追求的理想,

那麼,DAO 共識的核心系統是什麼?只解答了這個問題,Web3 時代的 DAO,才會獲得真正的發展機遇,DAO 才能得以大規模落地應用,唯有共識的內核定義完整,並形成鏈上自動執行的系統,DAO 的一切經濟與治理才能得以獲得突破性的發展。

DAO 的文化共識,是我過去一年來研究 DAO 的核心主線,相信我們讀者們,也在我過去一年中看到相關研究輸出的引子,例如 Loot 範式、符號敘事等。關於這個研究的思考輸出,我將很快完成並進行發表,這是一個具有行業重大推進意義的研究結果,不僅解決了 Web3 時代的 DAO 共識難題,也解決了 Web3 與 Metaverse 的發展關係,也將協同 DAO OS 等基礎設施的開發商,進行該解決方案的落地探索與實踐,並落實應用於市場規模龐大的品牌市場。敬請期待!

基於 DAO 的文化符號共識系統,是我 2022 年對 DAO 研究的收官之作,而這篇文章的創造,是為了給 DAO 的文化符號共識系統提前做解讀鋪墊的,畢竟如果不做鋪墊,那 DAO 的文化符號共識系統的會非常抽象且學術。

範式創新走出 DAO 的發展困境

我們重新梳理了 DO 與 DAO 的邊界關係,建立對 DAO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 的認知,對於 Autonomous 的分層解析與邏輯構建,使得我們明確 DAO 要建立基於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機制,幫助我們明確了應用哪些規則條件可以組合創新出新範式。

這篇文章也是完善並補充了 Vitalik 對 DAO 的象限坐標,使得我們明確了 DAO 存在多種範式的可能性,以及範式創新的方向與邊界。意味著,我們不必再受制於過去 DAO 的局限,能夠走出彎路並在對的發展方向上,探索符合未來的創新範式。

總結以上來說,DAO 並不僅僅存在一個治理機制與貢獻激勵的發展難題,DAO 首先是一個基於區塊鍊網絡的人機交互的自動機任務系統,定義這個系統框架應該由哪幾大核心模塊構成,並且模塊之間的發展關係由應該如何,這點非常關鍵。

對於從業 DAO 相關工具的開發者和項目方而言,要有這樣的一個基本視野。我們真正要建設的是一個 DAO 的自動化網絡系統的服務框架-業務工具,而不是僅僅作用於實現 DO 的某個運營需求,因為 DO 的敘事造就其無法湧現出龐大的互通性協議網絡,而 DAO 的開發者和項目方,其 DAO 相關工具的最大價值,是以「網絡協議-服務框架-業務工具」的形式而存在的,僅有業務工具的產品思維是嚴重的錯誤,這也是因為尚未形成對 DAO 這一模糊概念的清晰劃分,未能區分 DOs 與 DAOs 的發展現狀與根本區別。

請記住,不是所有的 DOs 都會成為 DAOs,DAO Tools 的最大價值在於 DAOs 網絡協議實現其數據流動的互通性,因為隨著組織的發展業務隨時發生改變,例如 ChatGPT 強大的對話式翻譯功能,將逐步替代掉大部分 DAO 的翻譯工作。DAO 的技術特徵決定了前沿技術的應用都會第一時間的納入到 DAO 的發展體系中,意味著業務功能的快速變化可能是常態,僅靠解決業務功能的需求是無法長期沉澱用戶的價值,通過發行 NFT 的預期銷售在今天也似乎很難成為 DAO 的增長點。

通過對以上 DAO 概念的深度解析與新範式的探索,能夠給我們建設帶來一些新的啟發:

1,我們具備識別了 DO 與 DAO 的區別,讓大多數 DAO 降級為 DO 真是抱歉的,但是認清自己是一個 DO 不是一個壞事情,因為 DO 是創建 DAO 的基礎,當社區還是一個 DO 的時候,就應該經營好 DO 的策略,在合適的時機進階為 DAO。對於大多數提供 DAO 社區工具的項目方而言,定位的清晰,反而能夠明確,產品架構上應分為 DO 與 DAO 兩層,極大避免了當前混亂的定位,導致業務邏輯的不清晰與邏輯矛盾;

2,我們明確了數據資源作為 DAO 互動關係中提供權力的來源,事實上就明白了 DAO 自治權力的來源,SBT 作為權力憑證在於數據資源在互動關係中的應用憑證。其次,治理權力的執行要基於智能合約進行自動化執行,意味著抵押 SBT 或者鏈接 SBT,作為執行程序的一部分是有必要的,這樣的業務設計邏輯,避免了 SBT 作為一種憑證,或者積分。

3,Autonomous Agent 在新的 Autonomous 三層含義中,基於自主權的自動化治理機制,意味著在 DAO 的治理體系中,大概率會出現 AI 治理礦工的新型角色出現。AI 治理礦工通過智能合約,對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進行執行管理,意味著「AI 礦工-網絡協議-服務框架-業務工具」這一業務形式的出現。AIGC 的應用,也使得鏈上治理的應用程序,得以通過自然語言進行治理程序的自動構建——“言出法隨” 的” 權力咒語 “出現在 DAO 治理的舞台上!P,s 這個方向真的非常酷!2023 年的重點研究方向!

4,相比於精確的錯誤,應該追求模糊的正確。例如數值量化的治理體系,未能將數值對應的數據轉化為鏈上數據資源,以及建立數據資源的相關性,會導致 DO 的貢獻數值並不能被 Web3 網絡認證。在當前階段,建立 DAO 的互通性是更為重要的事情。網絡上的數據資源具備傳真機效應,個人的治理數據也應該具備傳真機效應。

5,DO 的當下任務是構建正確的 Autonomous 邏輯,而不是著急建立內部封閉的治理邏輯,探索代碼驅動治理才是正確的方向,此處不得不讚賞 DAO Space 已經在正確的路徑上進行探索建設,以 DAO Space 作為 DAO 創建與運營的空間,打通支持 Move 語言的公鏈,實現 DAO 的互通性。對於 DAO 的參與者也應該明白,治理數據封閉性與不互通,意味著你的數據資源無法通過網絡交易轉化為資產,以及資本。

6,DAO 的空間結構的體現,事實上也給元宇宙編輯器帶來了新的發展敘事,創建一個元宇宙空間,就等於創建了一個 DAO 的活動空間,這個空間活動實現了 DAO 的活動場景的整合。這也是 DAO 未來的建設敘事。例如,元宇宙空間中的物品作為 NFT 的呈現,又做為數據資源的憑證。元宇宙空間又是天然的故事敘事的活動場景,為 DAO 的商業營銷提供了新的解決方案思路。

7,DAO 的元敘事概念應用,為 DAO 的提供了一套共識創建與運營的業務邏輯。例如,敘事通常包括五個要素:人物、情節、背景、目的和意義,那對於 DAO 工具的項目方而言,如何理解這基本的五大要素,並且進行敘事貫通,是 DAO 工具的組合體現。進一步解析 “DAO 的成員,DAO 的任務/項目,DAO 的環境/資源,DAO 的戰略/戰術目標,DAO 的使命願景價值觀”,那麼在 DAO 的創建工具中,在業務路徑的設計上,就可以按照這個類目進行業務架構的設計,並建立業務之間合理順序的連貫性。故事敘事有很多種方式,這裡也給 DAO 工具的發展帶來了全新的發展空間。

總而言之,在修正了原定路徑的偏差,調整了具有未來可行性的發展方向之後,DAO 的有太多值得建設與探索的價值,DAO 的建設路徑是清晰的,且為進一步的大規模化落地,激活更多商業場景提供了機遇。

在接下來對 DAO 工具的開發,在產品/項目白皮書上,要補充範式模式的確定,以及 DAO 敘事故事的邏輯,在治理上要引入 AI 治理 Agent 的設計。這麼做的目的在於,以 DAO Space 為代表的 DAO OS 項目正在開始構建 DAO 的互通性網絡,其次,DAO 的範式創新空間區域的出現,也使得構建創新型的 DAO 模型的重要性。

期待 2023 年,DAO 領域的 BUDIL 一定能夠探索出 DAO 的大規模落地應用;

感謝 DAO Space 團隊在 DAO OS 領域的開源貢獻;

感謝茶燈燈在 Web3 品牌中對 DAO 的商業營銷的探索;

感謝 Jolestar 後續工作將解決 DAO 的跨鏈互通性的技術難題;

最後,也感謝 DAOs to World 的小伙伴早期認同支持,以及在探索 Web3&AIGC 品牌市場的合作資源支持!

加入 DAO OS 產品開發者探索交流群

1,歡迎有意向投身、或者正在投身其中的 DAO 相關產品開發的朋友加入,早日抱團合作,建立 DAO 工具之間的互通性,獲得商業價值的最大化。

2,對於治理插件(自定義模塊化的 Agent 治理機制)感興趣的產品/開發,也可以提前參與學習和交流;

3,其他對於探索與 DAO 功能結合的產品項目方的核心產品/開發;

4,研究與了解以 DAO Space 為代表的下一代 DAO 基礎設施的獨立研究員;

*非項目方/產品/研發人員暫且留位給需要的伙伴,後期會進行人員過濾篩選

如果對於通過 DAO 重構 Web3 品牌的消費者經濟關係,有意向探索通過 DAO 構建全新商業模式的,希望通過 DAO 建立現金流收入的,歡迎加入 DAOs to World,加入聯繫 VION WILLIAMS

DAOs to World 大戰略:How to Create DAO to BUIDL the Metaverse

DAOs to World:關於 Web3 品牌與 DAO OS 的業務介紹DAOs to World:Web3 品牌俱樂部加入介紹

DAOs to World 致力於 Create DAO to BUIDL Metaverse,幫助更多的個人加入 DAO,幫助更多的組織進階成為 DAO,促進更多的 DAO 建立互通性,形成 DAOs 網絡;

DAOs to World 在 2023 年,關於 DAO 的一些工作任務

1,協助 DAO Space 的產品設計與開源合作,推進 DAO 治理插件市場;

2,創辦 DAO 的深度訪談節目,分享 DAO 範式創新與探索經驗;

3,基於 DAO 的文化符號系統,與知名 IP 建立落地方案的探索;

4,成立 Web3 全球品牌俱樂部,向更多品牌方分享 DAO 的品牌商業模式;

5,推進 DAO OS 相關基礎設施的研發合作,探索 DAO 的多元化發展;

6,探索 DAO 的商業化現金流與收入依舊是核心;

7,開發促進 DAO 互通性的 DAOs Tools,如 DAO 共創版權交易系統;…*基於 DAO 的深度研究將會進一步推進;

我很少介紹我是誰,以下是我的經歷,你就知道我為何對 DAO 如此偏執了

2014~2017 年,Web2 時代的社交網絡產品經理,愛好研究社會化協作網絡;

2017~2020 年,投身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方向的創業者,DAICO 範式的第一批 BUIDL;

2020~2022 年,在研究基於 DID 的信用協議的社交網絡,探索 Social+DAO 的產品模式;

2022 年初至今,就 ALL in DAO 進行深度的探索與研究,我的讀者們可以在過去一年的文章中看到。

現在:DAOs to World 發起人,DAO Space 顧問,DAOs 網絡與 DAO OS 的 BUIDL

或許這就是命中註定的天職,DAO 生我生,DAO 死我亡!

2023 年,我能夠給 DAO OS/DAO Tools 項目方提供什麼幫助?

1,構建 DAO Tools 的範式模型,從範式理論、商業敘事到業務設計的完整閉環,落地服務於真實的消費級市場。

2,DAO OS 的業務邏輯與產品架構諮詢;

3,對接 DAOs to World 成員夥伴所能提供的一切服務;*僅支持早期介入的幫助/項目合作制/全年合作服務不超過 10 個(合作趁早 

聯繫:Z1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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